苏州大学医学部药学院党委委员联系党支部制度(修订)

发布者:彭蓓发布时间:2020-11-04浏览次数:1857

为贯彻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加强两个责任的落实,持续深入推进基层党组织标准化建设,加强学院党委对党支部工作的指导,密切学院党委委员与党支部之间的工作联系,全面提高学院党建工作水平,根据党建工作责任制的要求,结合我院实际,特制订本制度。

一、总体要求

党委领导班子成员要严格落实“两个责任”,加强“一岗双责”,经常深入基层、深入党建工作第一线,注重研究和解决新形势下基层党建工作新情况、新问题,以点带面,层层推进,不断促进学院党建工作整体水平的提高。

二、工作要求

1.不断改进党建工作方式、方法,密切党委委员与党支部之间的联系,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

2.每位党委委员负责联系一个以上党支部,与所联系党支部保持经常联系和沟通,帮助和指导党支部加强自身建设,协助党委解决支部建设中存在的困难和突出问题,提高支部党建工作水平和战斗力。

3.党委根据党建工作新要求及人员岗位变动等情况,适时对党委委员联系支部进行调整。

三、党委委员工作职责

1.及时、认真贯彻学校、学院党委各项工作决策,围绕党建工作目标,指导联系党支部开展工作,努力探索研究抓党建促发展的新途径、新方法。

2.以普通党员身份到联系党支部参加学习、过组织生活,每年在联系党支部分别讲党课、参加党员大会、指导开展主题党日活动等各一次以上。经常与联系党支部党员开展谈心谈话活动,听取他们对党建工作及学院建设等方面的意见及建议,帮助他们解决工作、学习、生活中的实际困难。

3.党支部联系人必须参加所联系党支部的组织生活会和民主评议党员大会,认真负责地督导、帮助所联系党支部过好组织生活,增进党支部党内政治生活的正常化和规范化。

4.参加年终对联系党支部党建、党风廉政责任制落实情况的总结和考评。

四、党支部工作职责

1.各党支部应积极、有创造性开展工作,每月主动向所联系党委委员报告本支部工作开展情况以及工作中遇到的问题和困难,加强与所联系党委委员之间的工作和思想交流。

2.各党支部组织重要学习、主题教育、组织生活会、民主评议党员等活动时,事前应报请所联系党委委员参加,如因特殊情况党委委员不能参加会议,支部应在会后及时向所联系党委委员通报情况。

3.各党支部与党委委员的工作联系情况作为党支部书记年终述职评议的重要内容。

中共苏州大学医学部药学院委员会

          OO年十一月

附件:

苏州大学医学部药学院党委委员联系党支部一览表

姓 名

   

联系支部

支部书记

 

党委书记

研究生第三党支部

陈梦茜

镇学初

院长、党委委员

药理学系党支部

 

许国强

副院长、党委委员

研究生第六党支部

武鲁茜

汪维鹏

副院长、党委委员

药学系教工党支部

研究生第四党支部

邓益斌

 

黄小波

副院长、党委委员

中药学系教工党支部

研究生第一党支部

 

王丽蓉

陈华兵

党委委员

研究生第二党支部

张米娅

 

党委委员

研究生第五党支部

王可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