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学院2020年硕博连读生和“申请-考核”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招生选拔工作细则

发布者:陈燕发布时间:2019-11-20浏览次数:1549

为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的根本任务,努力培养高层次专门人才,根据《苏州大学研究生硕博连读实施办法(2019年修订)》和《苏州大学博士研究生招生申请-考核制实施办法》文件精神,现将我院2020年硕博连读生和申请-考核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招生选拔工作的有关考核细则如下:

一、报名要求

(一)硕博连读生

我校二年级在籍优秀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原则上为学术型,不含单独考试和定向就业研究生),具体要求按《苏州大学研究生硕博连读实施办法(2019年修订)》文件规定执行。

(二)申请-考核制攻读学术学位博士研究生

符合《苏州大学2020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规定的各项报考条件;知名高校全日制本科毕业,硕士阶段须就读于国内外知名高校、科研院所或高水平学科(专业);在入学前须取得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毕业证和学位证(学术型);具有较强的外语交流表达能力,体现较高的科学研究能力和水平。其他具体要求按《苏州大学博士研究生招生申请-考核制实施办法》文件规定执行。

二、工作程序

1.网上报名:申请人在规定时间1115-20日登录全国博士研究生网报系统(网址:http://yz.chsi.com.cn/bsbm/)进行报名,如实填写和提交报名信息。

2.材料提交:网报期间,申请人将申报材料提交至药学院1336办公室,药学院申报材料提交截止时间为1121日中午11点前,逾期不予受理。申请人必须保证所有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和准确性,一旦发现弄虚作假,将取消其申请资格、录取资格或学籍。

31126日前,完成对申请人进行资格初审,并将经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审核通过的名单进行公示。

三、申请考核制和硕博连读复试考核和录取过程和原则

1、学院成立由5名以上教授组成的考核小组;聘请讲师以上秘书1名;考核组对申请者进行面试综合打分;

2、业务考核(面试):基本材料(20分);专业知识(20分);

3、综合面试(面试):思想品德、协作精神(10分);英语考核(10分);5-10分钟汇报已取得研究进展和科研计划演讲(40)(PPT汇报)

4、按综合成绩平均分高低择优录取。综合考核满分值100 分,综合考核成绩低于60 分者视为考核不合格,不予录取。

四、时间地点

时间:1229:00,硕博连读面试

12214:00,申请考核面试

地点:医学部药学院1323会议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