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1-2022学年苏州大学医学院药学院研究生评优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蔺瑶发布时间:2022-05-07浏览次数:1539


根据学校有关规定,现开展2021-2022学年苏州大学医学院药学院研究生评优工作。

一、评定范围

1、参评对象:

优秀研究生:一、二年级全日制在校在读研究生(在职、定向生除外);

优秀研究生干部:学制内全日制在校在读研究生干部(在职、定向生除外);

优秀毕业研究生:20226月全日制毕业研究生(在职、定向生除外)

研究生学术标兵:学制内全日制在校在读研究生(在职、定向生除外);

2、有明显违反四项基本原则的言行,不符合政治条件者不得参评;

3、各类处分以及有违反法律法规受到处分者,和有严重违反校规、校纪者不得参评;

4、本学年有考试不及格者、受处分者不得参评;

5、实验记录审查不合格者不得参评;

6、各类奖项均不兼得学术标兵除外)

评定方法以及名额分配

名称

总名额

2021级硕士

 156

2020级硕士

139

2019级硕士

101

2020&2021博士17+18 =35

2019级博士15

校级优秀毕业研究生

16

 

 

14

 

2

校级优秀研究生

17

 

14

 

3

 

校级优秀学生干部

4

2

2

 

 

 

学术标兵

0-1

0-1

总计

37

2

16

14

3

2

三、评定流程

1、符合条件的研究生提出申请由学业导师和德政导师推荐,提交申请材料至各班班委。每位同学一个文件夹,以“学号+姓名”命名。申请材料包括评优汇总表以及各类申请证明电子材料,包括成绩单(可以是系统截图),发表文章首页图片首页顶端注明影响因子、大类分区、几作/共一几名排名第几、圈出自己姓名及见刊时间),各类获奖证书扫描件文件名以“XX证明材料/XX获奖证书”命名

2、各班班将申请材料汇总计算得分后,将汇总表以及附件电子文档5122点前报至蔺瑶老师处(邮箱:ylin@suda.edu.cn)。请务必在规定日期内按照通知要求准时报送材料,逾期将不予受理,责任自负;材料不符合要求者,不予受理

3、学院于518日将评选结果公示。

4、以学院(部)为单位将评优书面材料报送研究生院审批。

四、评定细则及奖助学金评定标准及要求

优秀毕业生、优秀研究生及研究生干部评定标准,详见苏州大学医学药学院研究生评优工作细则(与学业奖学金评选基本一致)

优秀毕业生材料起止日期:20199月1日至今。

优秀研究生及研究生干部材料起止日期:20215月1日至今。

优秀研究生干部排序只按社会活动成绩。

学术标兵由同学自愿申报,《苏州大学医学部研究生奖助学金评定细则》取得分最高者参与医学院统一评审。(与国家奖学金评选方法基本一致)

五、药学院奖学金评定委员会名单:

主任委员:许国强

委员:王光辉、王剑文、张小虎、张学农、张真庆、

陈华兵、镇学初、汪维鹏、张健、蔺瑶、贾昌浩(博士研

究生)、祁子严(硕士研究生)

 

苏州大学医学部药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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