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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大学实验室用电和电气设备安全管理条例》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15-09-05浏览次数:269

 1. 实验大楼安装的所有电器和设施都必须满足国家和地方安全标准和法规。每楼设总控制室,各实验室设分控制箱,并安装指示灯,以便识别。总控制室由院(系)派专人负责,各实验室控制箱由指定的实验室指导教师或实验技术人员负责,严格控制,规范管理,学生不得擅自开闭(出现事故或事故隐患时除外)。实验结束后,即予关闭,离开前需检查。
  2. 所有电源应按规定安装可熔保险器和空气开关,禁止用铁丝或其它金属丝代替保险丝,禁止超负荷使用。用电量大的实验室,必须将线路更新到满足使用要求,并留有较大余量;必要时可单独安装线路。
  3. 交直流电源和高压电源均应有明显标志,以便识别。高压电源应附操作规程说明书。
  4. 安装天线的实验室必须同时安装避雷针、避雷器及专用地线。
  5. 铁壳仪器设备等必须安装地线(一般接地电阻不超过4Ω),用电量大的实验室或使用大电流、高压仪器设备的实验室必须专设地线,其接地电阻均不得超过4Ω。计算机室应按规定单独装专用地线,接地电阻不超过3Ω。每年应对地线安全情况进行检查,如有损坏要及时更新。
  6. 坚持定期检修制度,保持电气设备(包括稳压电源、电源开关、插座和线路)的完好,无不良接触现象;终端盒安装质量好,保持密封状态。如有不良接触现象等,应及时修理或更换。
  7. 电气设备和线路必须绝缘良好,按规范布线,裸露的带电导体必须安装安全遮栏,并标明警告标志。不得乱拉线路、乱接电源或任意拆卸电气线路。对电气线路要经常检查,适当时候应予更新,防止线路老化,引起火灾。
  8. 电钻等手持电动工具,在使用前必须采用保护性接地或接零措施。操作人员应戴绝缘手套。
  9. 晚间和节假日实验中需要用电,须有2人以上同时在场,并事先向值班人员及实验室负责人申报。严禁在晚间、节假日实验室无人时,使用电热、电力等各种无自动控制的仪器设备。
  10. 使用电热干燥箱等电热设备必须接地,院系对电热干燥箱的使用和需要干燥的物品应制定详细规定,严禁在干燥箱内烘烤食物和易燃易爆物品。使用电热真空干燥箱时,还应注意真空干燥结束后必须等到温度降低后,真空解除,才能将空气放进,否则会有燃烧和爆炸危险。
  11. 实验室的电动机必须安装在非燃烧材料的基座上。电动机和电动变阻器应与可燃结构、可燃物保持一定距离,周围不得堆放杂物。每台电动机必须安装独立的操纵开关和适当的熔断器。较大的电动机其三相电源线上应安装指示灯。做好电动机的定期检修工作。
  12. 易燃、易爆蒸汽和可燃性气体散逸的实验室,电气设备必须符合防爆要求。
  13. 实验室日光灯、碘钨灯、高压水银灯的安装要保持一定的顶距及与其它物品的间距,特别是不能靠近可燃物品;不用或离开实验室要及时关闭,防止长时间使用或镇流器积灰发热而引起火灾。
  14. 实验室使用电烙铁、电炉、电熨斗、变压器、电感线圈等必须采用耐火隔热的材料作基座或放在铁支架上,周围无易燃物,不用时务必切断电源,防止发生火情。
  15. 实验室的照明电和动力电线路必须分开,动力设备严禁连接在照明线路上使用,以免引起火灾。
  16. 实验人员与管理人员,必须增强安全用电意识,反对麻痹大意。如违反规定而发生事故,一切后果由肇事者自负。

附录:安全用电常识
  1. 插头
  不要使用未经安全权威许可的插头,插头在插进插座时要保证全插入,所有破、损的插头要立即丢弃,在插座上拔插头前总是要先关闭电源;
  2. 插座
  所有插座要牢固安放在墙上或固定安装位置,损坏的插座要立即更换,不要在多用插座上同时接上几个用电设备导致插座超负荷;
  3. 电线
  电线应该保持良好的状态,任何磨损的电线应该立即换掉,否则可能引起火灾甚至当有人碰巧直接接触到破损暴露的电线时会引起触电死亡。不允许电线横在人需要步行穿过的地面,当与插头相连时,电线需要与电线夹子牢固相连接,当配线需要永久固定时不要使用延长线;
  4. 配线
  4.1 记住配线的颜色:
  火线— 红色
  中性线— 兰色
  地线— 绿色/黄色
  4.2 不使用任何不够大或超过尺寸的电线,在电线连接处使用胶粘带是不允许的— 需要使用正确的连接器;
  5. 保险丝
  选择大小合适的保险丝,不能用电线作为临时保险丝;
  6. 接地
  任何仪器设备要求接地时必须接地;
  7. 不要用湿手去操作或使用电器。如果实验室的工作场所有可能出现电危害,必须使用正确的警示标记引起警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