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2015年度苏州市高等院校、科研院所紧缺高层次人才引进资助的通知 (供参考)
各有关单位:
接苏州市紧缺人才开发工作办公室通知,关于申报2015年度苏州市高等院校、科研院所紧缺高层次人才引进资助工作已经开始,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2013年9月16日(含)后正式到我校工作的引进人员。
二、申报条件和资助标准:
具体申报条件和资助标准请浏览《苏州市高等院校、科研院所紧缺高层次人才引进资助实施细则(试行)》(见附件6)。
重要提醒:针对本次项目申报,苏州市紧缺人才开发工作办公室对《细则》作如下补充解释:
1.在苏高等院校和科研院所两年内引进的紧缺高层次人才,全职在苏进行研发和教育等工作。
2.申请人相关资质的获得时限须为五年之内。
三、申报材料:
1. 附件材料目录,各部分材料请编辑页码并用彩页分隔;
2. 申请人身份证或护照(复印件,一式一份);
3.《苏州市高等院校、科研院所紧缺高层次人才引进资助申请审批表》(一式一份,并报电子文档);
4.《申请人主要科研成果一览表》及相关证明材料(一式一份,且《一览表》提供电子版,证明材料中科研论文需提供苏大图书馆文章检索报告、主持基金项目需学校科技部门盖章确认);
5.《苏州市高等院校、科研院所紧缺高层次人才引进资助申请情况一览表》(一式一份,并报电子文档);
6. 申请人全日制教育最终学历、学位证书,台港澳地区及国外院校须能提供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复印件,一式一份);;
7. 申请人与单位签订的工作合同(协议)(复印件,一式一份);
8. 申请人户籍证明、缴纳社保证明(开具单位:苏州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十梓街548号)、个人所得税证明(开具单位:苏州市地税局,干将西路535号)(复印件,一式一份);
9. 其他本人认为有必要提供的材料。
四、其他事项:
有意申报者,请在2015年9月10日前将上述要求提供的所有纸质材料和电子材料(U盘拷贝)报至人事处人才开发办公室 (不需装订)。
申报过程中如有问题,请不吝联系,人事处人才开发办公室竭诚为您服务。
联系人:杨凝晖、刘春雷、尹奎
联系电话:0512-67503045
附件1:《苏州市高等院校、科研院所紧缺高层次人才引进资助申请审批表》;
附件2:《申请人主要科研成果一览表》
附件3:《苏州市高等院校、科研院所紧缺高层次人才引进资助申请情况一览表》
附件4: 申报材料目录
附件5: 封面
附件6:《苏州市高等院校、科研院所紧缺高层次人才引进资助实施细则(试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