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学院关于做好2020年暑假安全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黄小波发布时间:2020-07-07浏览次数:1507

各系、研究室(中心):

根据学校《关于2020年放暑假的通知》(苏大办〔20207号)和《关于做好学期结束前和暑假期间实验室安全工作的通知》、《关于做好2020年学期末及暑假安全工作的通知》等文件要求,现将药学院暑假疫情防控、实验室安全等工作通知如下:

一、暑假放假安排

75日(星期日)开始放暑假, 95日(星期六)报到,96日(星期日)正式上班。

 

二、实验室安全工作

1、以高度政治自觉、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切实做好暑假实验室安全工作。切实按照“谁使用、谁负责,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落实好实验室三级管理体系中课题组(实验室)层面的安全教育管理、安全检查与隐患整改等管理责任,切实保障实验室安全。

 

2牢固树立以人为本和“全覆盖,零容忍”的安全观,建立“隐患就是事故”和“万无一失、一失万无”的理念,对于存在较大安全隐患且控制措施不健全,或未完成“问题清单”整改的实验室暑假期间一律不得开放

 

3、严格实验室“准入管理”和“教育培训”:

1)暑假开放的所有实验室(含辅助用房)必须经过学院开放备案;

开放的实验室必须做到:

①明确具体负责任人,落实“每日三查”制度,签署张贴《药学院实验室安全“每日三查”记录表》、《苏州大学假期实验室使用申请表》和《疫情期间开展实验室安全告知书》;

②实验室应至少保证两人在场,不得擅自离岗和无人值守,从事危险有害程度较高的实验,必须有教师在场或有效值守,一律不允许过夜开展实验

不得过夜使用烘箱等加热设备;

④实验安全操作规程清晰,安全防护物资和防护措施到位

⑤课题组负责人和安全责任人(教师)必须定期做好安全教育和安全自检

 

2)暑期进入实验室的人员的在岗教师和在籍学生

①必须经学院准入审批并报送学校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备案

②必须参加学院组织的暑期实验室安全培训考核合格。

 

3)严格控制外来人员进入实验室。

按照学校要求,原则上实验室不对外来人员开放,特殊情况须由各单位通过OA系统申请并经学校相关职能部门批准后才能允许进入实验室开展工作”。学校职能部门批准允许进入实验室的外来人员,还需要满足如下条件:

必须符合防疫工作要求,经过“师生事务中心”进行进校审批

必须参加学院组织的安全培训并考核合格

必须完成学院实验室准入审批,并报送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备案;

必须落实好外来人员课题组内的安全教育和实验指导,明确外来人员的暑期安全责任教师;建议课题组为外来人员购买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外来人员不得从事危险性实验

 

4、安全防控重点

课题组应重点关注高温、高压、高速、冷冻等危险仪器设备的安全状态,电气设施和设备的安全状态;危险物品尤其是危险化学品的规范储存、使用情况和操作过程的安全状态,以及存在漏雨现象实验室、各类应急处置能力情况,高温、强降雨等恶劣天气的实验室安全设施设备的安全状态等;

坚决杜绝出现《“红牌”实验室划定暂行标准》中的安全违规行为。详见通知附件2

 

5、考虑到外籍留学生和博士后的特殊情况,课题组负责任人必须对实验室外籍留学生和博士后假期实验室安全进行全面深入的教育提醒。

 

三、假期疫情防控和其他安全

1学生放假离校后,①应尽快返回居住地,继续做好每日健康打卡和行踪报告等工作,②尽量减少不必要的出行,如需离开所在大市范围,须提前报备申请,不得前往境外或近期有新增确诊病例的地区。③外出时,务必做好个人自护,尽可能避免乘坐公共交通,不得参加任何聚集聚餐活动。

 

2、假期中,请教职员工合理安排外出计划,①尽可能避免跨省出行,如非必须不要出境或前往近期有新增确诊病例的地区。②如必须前往,须提前报备申请,审批同意后方可出行。③旅途中,务必做好个人自护,尽可能避免乘坐公共交通,不得参加任何聚集聚餐活动。④返苏后,要按照苏州市的相关规定,执行防控措施。

 

3、外出的老师、回家和参加社会实践活动的同学在旅途中要增强自我防范、自我保护的安全意识。①不得擅自组织车辆载客或替他人拉客,不要乘坐无营运证的车船,一旦发生交通事故,损失无法挽回。②不要轻信他人,随意将个人和家庭情况、手机号码等信息告诉陌生人,防止上当受骗。提高品德修养,不参与封建迷信等不健康的活动,不参与传销活动,自觉拒绝邪教,拒沾黄、赌、毒;规范网络发言,维护网络文明。

 

4、校园实行封闭式管理,各部门要严格来访人员的会客登记制度。加强对宿舍、楼宇内的安全巡查,杜绝违章用火用电和留宿未经批准的非本校学生。加强安全管理,防止各类案件、事故的发生。

 

5、确保暑期施工安全,施工方要教育自己的员工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学校各项规章制度和防控要求,认真落实安全管理和卫生管理各项措施,做到人头熟悉、手续齐全、安全生产、管理到位。杜绝违法犯罪案件、违纪行为和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

 

6、严禁在云轩楼内停放电动车或为电动车充电。

 

三、安全值班和巡查

暑期安全值班按照《药学院关于2020年暑假期间值班安排及印章使用事项的通知》执行。

放假期间的值班时间为上午8:3011:30,下午2:005:00值班人员要认真对云轩楼楼道和公共实验平台等重点区域进行巡查。对安全隐患和违规行为进行及时处理和制止,对突发安全事件进行及时汇报和处理。

值班人员认真做好值班记录,不得随意换岗,不得脱岗。

 

特此通知。

药学院 

202077

 

附件1. 红牌实验室划定标准

1仪器设备使用超过额定温度和额定压力的;长期“带病工作”、无控制措施的;在非防爆冰箱(冰柜)中储存易燃易爆化学品(参见化学品MSDS)的;冰箱(冰柜)和各种加热设备超期服役以及存在故障、破损等仍在继续使用的。

 

2.私自采购、运输、转让、接收管制类材料(如剧毒化学品、易制爆危险化学品、易制毒化学品、精神类药品、麻醉药品、致病性病原微生物和放射性同位素等)的。

 

3危险化学品未按照其特性、存放禁忌有序分类、有序存放的;未建立使用台账的;易燃易爆危险化学品存放未满足通风、隔热、防泄漏、干燥和远离热源要求的。

 

4气体钢瓶使用(包括气瓶有效期,气瓶管路材质、敷设,固定,安全距离,禁忌,泄漏报警装置及其规格等)不符合国家相关标准的;易燃易爆气体钢瓶未放置于防爆柜的;易燃易爆和有毒等气体未安装符合规范的泄漏报警装置的。

 

5.每日使用量超过5升(kg/间或储存量大于20升(kg/间的实验室,以及单一实验器皿一次性使用危险物品超过1升(kg)的大剂量使用危险化学品实验室,存在以下行为的:(1)从事校企合作、工业化生产性小试中试的或未经学校有关部门备案的横向项目的;(2)未建立有效防控措施(管理措施和技术措施按照国家有关规范以及学校《实验室安全标准化检查表》执行)的;或使用量、储存量超出前述两倍及两倍以上的;(3)危险性废液储存量超过40升(两桶)且无防渗漏、防洒落措施的。

 

6特种设备未办理使用登记证和在学校备案的;未按要求对压力阀、压力表及设备定期检验继续使用或人员未经培训擅自使用的;简单压力容器未按要求对压力阀、压力表定期检验,超过使用年限(6年)未报废继续使用的。

 

7.长期存在安全隐患且整改不力、屡禁不止或事故多发的;存在违法违规以及其他可能直接导致实验室安全事故的显著不安全行为。 

 

附件2. 药学院实验室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一)实验室火灾应急处理预案

1、发现火情,现场工作人员立即采取措施处理,防止火势蔓延并迅速报告当天物业值班人员、值班老师、课题组教师;

2、确定火灾发生的位置,判断出火灾发生的原因,如压缩气体、液化气体、易燃液体、易燃物品、自燃物品等;

3、明确火灾周围环境,判断出是否有重大危险源分布及是否会带来次生灾难发生;

4、明确救灾的基本方法,并采取相应措施,按照应急处置程序采用适当的消防器材进行扑救。

1)包括木材、布料、纸张、橡胶以及塑料等的固体可燃材料的火灾,可采用水冷却法,但对珍贵科研档案应使用二氧化碳、干粉灭火剂灭火。

2)易燃可燃液体、易燃气体和油脂类等化学药品火灾,使用大剂量泡沫灭火剂、干粉灭火剂将液体火灾扑灭。

3)带电电气设备火灾,应切断电源后再灭火,因现场情况及其他原因,不能断电,需要带电灭火时,应使用沙子或干粉灭火器,不能使用泡沫灭火器或水。

4)可燃金属,如镁、钠、钾及其合金等火灾,应用特殊的灭火剂,如干砂或干粉灭火器等来灭火。

5、依据可能发生的危险化学品事故类别、危害程度级别,划定危险区,对事故现场周边区域进行隔离和疏导;

6、拨打保卫处值班电话65880110119报警求救,并到明显位置,引导消防车。

7、第一时间向值班老师和药学院安全员(陈晶磊)和带班领导和分管领导(黄小波)汇报。

8、学院实验室安全工作小组组长(院长和书记)负责安排抢救工作和人员安置工作。

 

(二)实验室爆炸应急处理预案

1、实验室爆炸发生时,实验室负责人或安全员在其认为安全的情况下必需及时切断电源和管道阀门;

2、实验室老师安排师生有组织的通过安全出口或用其他方法迅速撤离爆炸现场;

3、第一时间向值班老师和药学院安全员(陈晶磊)和带班领导和分管领导(黄小波)汇报。

4、学院实验室安全工作小组组长(院长和书记)负责安排抢救工作和人员安置工作。

 

(三)实验室中毒应急处理预案

实验中若感觉咽喉灼痛、嘴唇脱色或发绀,胃部痉挛或恶心呕吐等症状时,则可能是中毒所致。视中毒原因施以下述急救后,立即送医院治疗,不得延误。

1、首先将中毒者转移到安全地带,解开领扣,使其呼吸通畅,让中毒者呼吸到新鲜空气;

2、误服毒物中毒者,须立即引吐、洗胃及导泻,患者清醒而又合作,宜饮大量清水引吐,亦可用药物引吐。对引吐效果不好或昏迷者,应立即送医院用胃管洗胃。孕妇应慎用催吐救援。

3、重金属盐中毒者,喝一杯含有几克MgSO4的水溶液,立即就医。不要服催吐药,以免引起危险或使病情复杂化。砷和汞化物中毒者,必须紧急就医。

4、吸入刺激性气体中毒者,应立即将患者转移离开中毒现场,给予2%-5%碳酸氢钠溶液雾化吸入、吸氧。气管痉挛者应酌情给解痉挛药物雾化吸入。应急人员一般应配置过滤式防毒面罩、防毒服装、防毒手套、防毒靴等。

5、第一时间向值班老师和药学院安全员(陈晶磊)和带班领导和分管领导(黄小波)汇报。学院实验室安全工作小组组长(院长和书记)负责安排抢救工作和人员安置工作。

 

(四)实验室触电应急处理预案

1、触电急救的原则是在现场采取积极措施保护伤员生命。

2、触电急救,首先要使触电者迅速脱离电源,越快越好,触电者未脱离电源前,救护人员不准用手直接触及伤员。使伤者脱离电源方法:⑴切断电源开关;⑵若电源开关较远,可用干燥的木橇,竹竿等挑开触电者身上的电线或带电设备;⑶可用几层干燥的衣服将手包住,或者站在干燥的木板上,拉触电者的衣服,使其脱离电源;

3、触电者脱离电源后,应视其神志是否清醒,神志清醒者,应使其就地躺平,严密观察,暂时不要站立或走动;如神志不清,应就地仰面躺平,且确保气道通畅,并于5秒时间间隔呼叫伤员或轻拍其肩膀,以判定伤员是否意识丧失。禁止摇动伤员头部呼叫伤员。

4、抢救的伤员应立即就地坚持用人工肺复苏法正确抢救,并设法联系校医务室接替救治。

5、第一时间向值班老师和药学院安全员(陈晶磊)和带班领导和分管领导(黄小波)汇报。学院实验室安全工作小组组长(院长和书记)负责安排抢救工作和人员安置工作。

 

(五)实验室化学灼伤应急处理预案

1、强酸、强碱及其它一些化学物质,具有强烈的刺激性和腐蚀作用,发生这些化学灼伤时,应用大量流动清水冲洗,再分别用低浓度的(2%-5%)弱碱(强酸引起的)、弱酸(强碱引起的)进行中和。处理后,再依据情况而定,作下一步处理。

2、溅入眼内时,在现场立即就近用大量清水或生理盐水彻底冲洗。每一实验室楼层内备有专用洗眼水龙头。冲洗时,眼睛置于水龙头上方,水向上冲洗眼睛冲洗,时间应不少于15分钟,切不可因疼痛而紧闭眼睛。处理后,再送眼科医院治疗。

3、第一时间向值班老师和药学院安全员(陈晶磊)和带班领导和分管领导(黄小波)汇报。学院实验室安全工作小组组长(院长和书记)负责安排抢救工作和人员安置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