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药学院2022年下半年学位论文盲审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陈燕发布时间:2022-09-05浏览次数:1672

根据《苏州大学硕士、博士学位授予工作细则》(苏大学位〔201220号)、《苏州大学硕士、博士学位论文盲审实施办法》(苏大学位〔201918号)以及《苏州大学关于进一步加强研究生学位论文质量全过程管理的意见》(苏大研〔2020115号)等文件精神,现将药学院2022年下半年研究生的学位论文盲审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博士学位论文预答辩

1、博士学位论文盲审前,必须进行学位论文预答辩。凡预答辩“不合格”者,不能申请学位论文盲审。

二、学位论文盲审

1、资格审核及查重:

1)研究生应完成本专业培养方案所规定的培养计划,取得相应的学分。

3)博士学位论文预答辩通过者应按预答辩专家意见对论文进行修改,未按预答辩专家意见进行修改的,不予受理。

4)导师同意提交的学位论文需进行查重检测,根据查重检测结果,做相应处理:查重率未超过15%(含)的,正常进入下一环节;查重率超过15%的,不予受理。药学院下半年论文提交至2020级班长查重(邮箱:1559109473@qq.com),查重工作每月25日(即925日,1025日,1125日)前完成

2、通过审核可以送审的论文每月30日(即930日,1030日,1130日)前按照下面材料报送要求提交,逾期不予受理。

 

电子版材料报送:

1)送审论文信息汇总表(【腾讯文档】2022年下半年药学院盲审信息汇总表 https://docs.qq.com/sheet/DQ1NJRUVvRUtRT0xn?tab=BB08J2

2)学位论文(PDF电子版,格式要求如下);

格式要求:

① 送审论文一律使用PDF格式,文件大小控制在100M以内,文件名为10285_学号_LW.PDF

② 论文主要包括封面、目录、中英文摘要、论文正文、参考文献等内容。独创性声明及使用授权声明、致谢、后记、攻读学位期间的研究成果不予保留

③ 论文应作盲审处理,通篇不得出现学校、导师、作者等个人信息,隐去文字统一用*字符号代替。不符合“盲审”要求的论文送审无效。

④ 学位论文送审前须进行查重。

附:送审论文封面(5类:学术学位博士、专业学位博士、学术学位硕士、专业学位硕士、同等学力人员,请对应使用。注:<关于学位论文双盲评审的说明>附在封面前作为第一页

3)论文中文摘要(TXT电子版,命名成10285_学号_ZY.TXT注意是下划线

4)盲审博士自评表(硕士不需要)(PDF电子版,附件3,命名为10285_学号_ZPB.PDF注意是下划线)。

5)查重报告电子版,命名为:学号-姓名-查重率

6)博士或硕士学位论文审核及查重结果反馈表(学生登录研究生综合管理系统,进入“毕业与学位-导出审核反馈表”模块下载打印)完成所有签名后扫描成PDF文档;注: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人员使用附件4

7)博士学位申请书中预答辩部分(即博士学位申请书第6-10页)完成所有签名,扫描成PDF文档。

以上(2-7)材料发送至1559109473@qq.com,由班长汇总后分“论文、“摘要”、“自评表(博士)”、“查重报告”、“结果反馈表”、“博士预答辩”六个文件夹,按学号顺序排好,打包发送至jiayan@suda.edu.cn

纸质材料报送(交药学院1331办公室陈老师处):

1)博士或硕士学位论文审核及查重结果反馈表(学生登录研究生综合管理系统,进入“毕业与学位-导出审核反馈表”模块下载打印)纸质版1份,表格所有环节均应完成;注: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人员使用附件4

2)博士学位申请书中预答辩部分(即博士学位申请书第6-10页)纸质复印件1份。

注:每位博士生的材料(1)和(2)装订在一起。

三、注意事项

1、学位论文查重系统为中国知网“学位论文学术不端行为检测系统(TMLC2)”,论文查重率指标为“去除本人已发表文献复制比”。鼓励各培养单位制定并执行比学校要求更严格的学位论文查重标准。

2、各培养单位务必妥善保管查重账号,并安排专人负责查重工作,严禁对校外论文以及非学位论文进行查重。如有违规,将被中国知网封号,后果自负。每篇学位论文最多可免费查重2次。

3、各培养单位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应组织不少于3位同行专家组成论文审核小组,对拟送审学位论文的文本体例、数据图表、引用标注、参考文献、查重结果及指导教师对学位论文的审改情况和评价意见等进行规范性审核,审核不通过者不予提交盲审。

4、学位论文盲审前,各培养单位应将盲审人员的课程成绩录入研究生综合管理系统,并报研究生院培养办公室复审。

5、保密论文的审批应严格按照《苏州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保密管理办法》(苏大研〔201825号)执行。密级为“秘密”或“机密”的学位论文属涉密学位论文,密级申请应在论文开题之前进行。

6、盲审申请实行三级审核制,导师、学位论文审核小组和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应根据《苏州大学硕士、博士学位授予工作细则》和《苏州大学关于进一步加强研究生学位论文质量全过程管理的意见》要求进行审核。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审核通过、主席签字同意后才能进行学位论文盲审。

7、学位论文盲审结果的处理按《苏州大学硕士、博士学位论文盲审实施办法》执行。

如有未尽事项,另行通知。


附件2:学位论文提交说明.docx

附件2-1:学术学位博士论文封面.docx

附件2-2:专业学位博士论文封面.docx

附件2-3:学术学位硕士论文封面.docx

附件2-4:专业学位硕士论文封面.docx

附件2-5:同等学力硕士论文封面.docx

附件3:苏州大学盲审博士自评表.docx

附件4:同等学力人员硕士学位论文审核及查重结果反馈表.docx 


苏州大学苏州医学院药学院

2022-9-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