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8年下半年药学院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申请与评阅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18-09-19浏览次数:2245

 

根据学校研究生院有关“关于做好2018年下半年学位论文盲审工作的通知”精神,现将2018年上半年学位论文答辩申请与评阅工作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学位论文盲审审核:

1、除硕士专业学位论文以及涉密学位论文、院士指导的学位论文外,所有硕士学位论文、博士学位论文均属盲审范围;

2、各单位要从严涉密论文的审批,申请涉密论文须提供相应的佐证材料(如项目保密合同,专利申请书等),学位办受理涉密论文申请时间为910日至920日;

3、学位论文盲审实行个人申请制,研究生本人应在规定的时间内提交学位论文及盲审申请;

4、盲审申请实行三级审核制,导师、学科和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应根据《苏州大学硕士、博士学位授予工作细则》(苏大学位[2012]20号)进行审核。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审核通过、主席签名后才能进行论文送审。

 

一、   博士学位论文答辩申请:

() 博士学位论文预答辩

1、博士学位论文盲审前,应完成预答辩。预答辩的具体时间由各培养单位导师确定,但应确保学位论文盲审工作的正常进行。

2、博士学位论文预答辩小组组成、预答辩的其它要求等详见《苏州大学硕士、博士学位授予工作细则》(苏大学位[2012]20号),凡预答辩“不合格”者,不能申请学位论文盲审。预答辩“合格”或“基本合格”者,应根据预答辩小组提出的修改意见,进一步完善学位论文。

() 博士学位论文盲审

1、博士学位论文全部实行盲审,由校学位办负责送审,寄送校外相关学科专家进行盲审;

2、学位论文盲审前,每位博士研究生应完成本专业培养方案所规定的培养计划,取得相应的学分,通过学位论文预答辩,方可参加论文盲审;

4、审核通过的博士学位论文盲审材料须在925前提交校学位办,凡提交材料不全或逾期者将不予受理,申请材料由研究生秘书集中交校学位办,药学院申请材料提交时间截止925日中午11点前!申请材料包括:

1)博士论文5本(双面打印),提前和印刷厂协调,由印刷厂统一送学校;

2)《博士学位论文单盲评阅书》5份,学科专业名称按二级学科填写,递交时每份单盲评阅书需送印刷厂夹在每本学位论文中;

3)培养手册(一式2份,除论文答辩部分,其他相关内容均已填写完整);

4)博士学位申请书(一式2份)(完成预答辩,打印至学位评定分委员意见,要求导师、教研室(学科)审核意见均填好并签名);

5)《研究生在校期间科研成果审核表》(博士研究生)2份,与发表的学术论文复印件装订在一起,电子版+纸质版;

6)《盲审博士学位论文信息汇总表》见附件1,电子版

7)《研究生学位信息基本数据表》电子版和纸质版1份,亲笔签名;

8)《博士、硕士学位审核情况汇总表-药学院》见附件3,按照表中示例填写,电子版!

 

二、硕士学位论文答辩申请:

(一)盲审:学位论文盲审实行个人申请制

1.全日制研究生

硕士研究生的论文盲审根据《苏州大学医学部研究生学位论文盲审暂行实施办法》(苏大医[2008]15号)文件精神,实行抽检制。

药学院下半年毕业的研究生(学术型和专业型)请于109前提交材料,其中12两项为盲审同学提交,不盲审不提交,3-6项为所有毕业同学都提交!

1)硕士论文2本(双面打印),提前和印刷厂协调,由印刷厂统一送医学部研究生办;(盲审同学提交)

2)《硕士学位论文单盲评阅书》2份,递交时每份单盲评阅书需送印刷厂夹在每本学位论文中;(盲审同学提交)

3)《研究生在校期间科研成果审核表》1电子版和纸质版1份,与发表的学术论文复印件装订在一起;

4)《硕士学位基本数据表》(原件1份,签名手签)纸质版和电子版;

5)培养手册(一式2份,除论文答辩部分,其他相关内容均已填写完整);(6)《硕士学位申请书》一式2份(打印至学位评定分委员意见,要求导师、教研室(学科)审核意见均填好并签名);

7)《硕士论文盲审信息汇总表》见附件2,电子版;

8)《博士、硕士学位审核情况汇总表-药学院》见附件3,按照表中示例填写,电子版!

 

2.同等学力人员的硕士学位论文,全部实行盲审,108日下班前提交申请材料至药学院1336室陈老师处,材料包括:

1)同等学力人员硕士学位申请书(原件一式2份);

2)学位证书和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3)专家推荐书(原件)(需二位具有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专家推荐,其中应有一位为我校相应学科、专业的硕士生导师);

4)研究生课程进修成绩单(原件及复印件);

5)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外国语水平和学科综合水平全国统一考试成绩合格单(打印件);

6)《苏州大学研究生培养手册(同等学力人员专用)》(纸质原件一式2)

7)《同等学力硕士学位基本数据表》(原件1份,签名手签)纸质版和电子版;

8)硕士学位论文3本、硕士学位论文单盲评阅书3份(印刷厂统一印刷送医学部)。

3.未被抽检到参加盲审的全日制硕士学位论文的评阅及答辩按《苏州大学硕士、博士学位授予工作细则》要求进行。

(二)在职制药工程提交材料:

115日前交陈老师处后方可申请组织答辩

1)《研究生在校期间科研成果审核表》(硕士研究生)1份,与发表的学术论文复印件装订在一起,纸质版和电子版;

2)《硕士学位基本数据表》(原件1份,签名手签)纸质版和电子版;

3)《硕士学位申请书》原件2份,填到教研室审核意见(完成教研室主任签字),答辩完成后填写后续表格;

4)《硕士学位论文评阅书》原件2份(校内和校外各一位专家评阅),复印件1套,纸质版;

5)培养手册(一式2份,除论文答辩部分,其他相关内容均已填写完整),纸质版特别说明:需要在研究生管理系统中填报,导师审核并打印签字

6)《博士、硕士学位审核情况汇总表-药学院》见附件3,按照表中示例填写,电子版!

 

通知中涉及的各种表格请至研究生院网站(http://yjs.suda.edu.cn/html/129/11778.html)下载最新表格;所有需要提交的材料(除统一说明送印刷厂的外),纸质版交1336办公室陈老师,电子版发jiayan@suda.edu.cn ,答辩截止日期为1130日。

凡逾期未交或提交盲审材料不符合要求者,我办将不予受理,其学位论文一律推迟到下学期再进行盲审。学位论文未经盲审,不得组织答辩。

 

附件1:苏州大学盲审博士信息汇总表.xls
文件类型: .xls d7a576a929b08cfec6437984693260be.xls (27.00 KB)

 

附件2:硕士论文盲审信息汇总表.xlsx
文件类型: .xlsx c65d34fc61a60ce165094bec4a2774b0.xlsx (9.81 KB)

 

附件3-博士、硕士学位审核情况汇总表-药学院.xls
文件类型: .xls 215b55205a52a205af451213a782bad0.xls (37.50 K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