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学校有关规定精神,药学院本学期研究生开题和中期考核工作安排如下:
一、考核对象及截止时间
开题:2022级博士研究生,上学期未开题的2021级学术型和专业型硕士研究生,未开题的同等学力研究生;
中期:2021级博士生、学术型和专业型硕士研究生,未完成中期的同等学力研究生。
具体要求详见《苏州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开题管理办法》(苏大研【2018】65号)、《苏州大学研究生中期考核管理办法》(苏大研【2018】66号)!药学院开题和中期考核截止时间为2023年5月31日,请各位导师做好安排,具体要求如下:
二、考核前日程安排上报
1、前期日程安排上报:开题、中期、预答辩、答辩考核日程安排表上报(需要考核秘书在研究生管理系统教师端完成),注意:开题和中期考核需要至少在考核前的一周内提交系统,具体说明请参考附件1,学校会根据前期报备情况开展相关培养环节的督查工作,未按照要求录入或未及时录入考核日程安排表,将影响研究生下一环节的申请。
2、请拟汇报的研究生填报在线文档《2023年上药学院开题、中期、预答辩、答辩日程安排表》https://docs.qq.com/sheet/DTW9nVG5hYk5FdVNq?tab=BB08J2(线上开题或中期务必做好录屏工作,以便后期抽查。)
三、考核后材料提交及系统填报
1、考核秘书提交《附件2-医学部药学院开题中期评分表》(见附件2)其中考核评分表由考核秘书留存,考核评分汇总表交学院留档(请扫描成电子版,发送至chizhe@suda.edu.cn),截止时间为5月31日前。
2、开题报告标准申请流程(开题和中期流程一致,以下均以开题为例):
初次提交—导师审核—学生修改完善-最终提交—学院审核
(1)完成开题和中期的研究生务必在研究生管理系统中进行信息填报,进行初次提交;
(2)导师审核,填入导师意见(学生自行联系导师审核);
(3)研究生在系统中可以根据导师意见进行修改,检查自己的开题信息是否填写错误,检查开题时间、开题地点、考核小组成员信息及考核小组意见等是否输入错误(“阶段性研究计划、评议小组名单”请勿漏填),如有错漏,此时可以修正,然后再点击点击“最终提交”按钮(此为最终提交环节,最终提交后不可更改,请于6月8日前完成,切勿延迟到毕业前再填报系统,以免影响后续培养环节)。
(4)学院审核结束流程。
请注意:研究生如果没有进行“最终提交”,最终流程学院无法审核通过!
请导师、考核秘书、研究生仔细研读附件相关管理办法,避免错误带来的后续不便!
四、常见问题解释:
1、课题研究方向和内容是否要求开题、中期、毕业论文必须完全一致?
如果研究方向和内容未发生较大变化,可以在中期环节进行完善,不必更改开题信息。如果开题的研究方向和内容发现与开题原始信息相差较大,建议重新开题。
2、初次开题的研究生不清楚开题时间、地点、考核小组信息怎么办?
如未确定申请开题研究生的具体考核时间安排,研究生初次提交可不填(或填写预计时间、地点等)相关信息。导师同意开题后,研究生还有一次最终提交的机会,在开题通过后可将正确的信息录入,点击提交即可。
附件1:开题、中期、(预)答辩考核日程安排表流程说明.docx
附件3:苏州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开题管理办法(苏大研【2018】65号.doc
附件4:苏州大学研究生中期考核管理办法(苏大研【2018】66号).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