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根据《苏州大学2017年接收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章程》,结合医学部药学院的具体情况,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接收推免的基本原则及政策
贯彻“按需招生、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保证质量、宁缺毋滥”接收推免生的原则,凡具备推免资格并申请药学院相关专业(见药学院2017年硕士招生简章)的校内外学生均可参加复试,择优录取。
二、接收推免的复试要求及时间安排
复试以综合面试方式进行,满分100分;其中外语50分,综合能力面试50分。
报到时间:
报到地点:苏州大学独墅湖校区一期炳麟图书馆八楼801医学部研究生办
报到时需提供并上交学生证、身份证、在校历年学习成绩表复印件(由所在学校教务部门提供并加盖公章),及其他证明学术能力和潜力的材料。
复试时间:
复试地点:苏州大学独墅湖校区二期云轩楼药学院三楼1323会议室
联系电话:0512-65882090 药学院
三、其他未尽事宜及相关要求见苏州大学研究生院网页-招生工作-招生动态栏《苏州大学2017年接收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章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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