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党支部:
为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认真学习党章,严格遵守党章》的讲话精神,更好地学习党章、遵守党章、贯彻党章、维护党章,保持党员队伍的先进性和纯洁性,药学院党委将举办“学习党章,遵守党章”演讲比赛,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通过组织开展演讲比赛,拓宽党章学习形式,深化党章学习效果,努力使广大党员、入党积极分子对党章内化于心、外化于行。学生可以围绕“弘扬三创三先,争当校园先锋”等主题设计演讲内容,教师可以围绕“学习党章、立德树人”等主题设计演讲内容。选手们要结合自己学习、践行新党章的实际经验和切身感受,用饱满的热情、生动的语言和感人的事例,抒发爱党爱国爱校的真挚情怀。
二、参赛对象
各党支部在选拔的基础上,各推荐1名党员或入党积极分子参加。
三、具体安排
1、宣传发动(3月13日前)各党支部要组织广大党员、入党积极分子学习“十八大党章文件汇编”,在此基础上撰写演讲稿。演讲稿也可以是参加征文比赛的内容。
2、组织预选(3月13日至17日)。各党支部自行组织初赛,通过初赛推荐1名选手,并于3月17日前把《苏州大学药学院“学习党章,遵守党章”演讲比赛报名表》(附件1)电子稿报药学院党委。联系人:张春歌;联系电话:15106138169;电子信箱:lqzljt@163.com。
3、进行决赛(初定3月23日)。根据各党党支部上报参赛选手情况,组织选手进行决赛。决赛要求(1)紧扣主题,结构清晰,逻辑严密。(2)着装得体,表达生动,富有情感。(3)语言规范,吐字清晰,表达准确。(4)事例真实,鲜活生动,富有感染力。(5)演讲时间控制在5分钟以内。演讲决赛的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奖项设置
比赛将评选一、二、三等奖若干名,颁发证书和奖品。
特此通知。
药学院党委
2013年3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