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16年12月17日医学部公用房管理工作会议精神,现将医学部公用房收费相关工作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文件依据
1.《苏州大学公用房管理暂行办法》(苏大国资〔2014〕20号)
2.《苏州大学教学科研用房管理实施细则(试行)》(苏大国资〔2015〕1 号)
3.《苏州大学科研用房补贴实施意见》(苏大国资〔2016〕15号)
4.《苏州大学医学部公用房管理实施方案》(试行)(讨论稿)
二、补贴政策
1.教职工按人均12平方米/人,全日制硕士生4平方米/人、博士生5平方米/人。
2.科研平台补贴:按照科研平台的种类及数量给予补贴:补贴国家级平台200平方米/个,补贴省部级平台50平方米/个;同一类型的科研平台按照“就高”原则,不重复补贴。
3.科研项目补贴:根据近三年实际到账经费总额的年度平均值折算,每满3万元补贴1 平方米。
4.指导本科毕业论文0.6平米/篇
5.大学生创新:国家级10平米/项,省级8平米/项,校级6平米/项。
6.指导临床医院研究生参照全日制硕士、博士标准补贴。请课题组11月24日(周四)前向医学部研究生工作办公室申请认定,联系人:秦芳老师,咨询电话:65884058。
具体要求和《申请表》见以下附件:《医学部全日制临床研究生在前期学院 或科研机构研究工作申请表》(点击下载)
三、收费标准
180元/平米•年
四、拟退房屋申请及相关基础数据核对
请2016年11月24日(本周四)前向学院陈晶磊反馈拟退房屋信息,并于2016年12月25日前完成房屋清退,并移交钥匙。
另外,公用房使用补贴依据数据通过邮件发送给课题组核对,反馈时间为2016年11月24日(本周四)前。
药学院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