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党支部:
为了做好“苏州大学第十二次党员代表大会”相关筹备工作,按照上级党委精神,经药学院党委研究,决定于2017年9月6日(星期三)举行我院“苏州大学第十二次党员代表大会”动员大会,现将有关情况通知如下:
一、会议时间和地点
时间:
地点:独墅湖校区二期文科综合楼(具体教室待定)
二、与会人员
药学院全体党员(含教师党员、研究生党员、离退休教师党员)
三、会议议程
1、进行苏州大学第十二次党员代表大会动员;
2、集中学习《中国共产党党员权利保障条例》、《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条例》和《中央“九个严禁”“九个一律”》;
3、重申“两学一做”常态化制度化工作有关要求。
四、注意事项
1、任何党员不得无故缺席。如有特殊情况,需以书面形式向学院请假,经学院党委同意后,方可准假;
2、如有不履行请假程序,无故缺席的党员,将依照有关党规党纪给予处分。
特此通知。
药学院党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