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苏州大学专业学位研究生指导教师评聘办法》苏大学位[2016]16号文件的有关规定,经药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讨论并无记名投票,初评通过曹莉等8位同志为下列专业的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
药学硕士:曹莉、闫兆威、张丽
制药工程:齐斌、王立梅、顾志良、朱益波、杨平(YANG PING)
上述人员的申请材料在药学院研究生办公室(云轩楼1336)进行为期一周的公示。 特此公示。
药学院
2017年9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