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各系、研究室(中心):
根据学校《关于2017-2018学年第一学期节假日安排的通知》和保卫处、国有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有关通知要求,现就做好药学院中秋国庆节放假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国庆放假安排
中秋节、国庆节:10月1日至8日放假调休(4日中秋节),共8天。9月30日(星期六)上班。
二、做好假期结束前安全检查工作
1、做好放假前的安全自查。请各系、研究室(中心)、实验室牢固树立“安全工作无小事”和“安全责任重于泰山”的思想,坚持“以人为本、预防为主、安全发展”的理念,在国庆节放假前进行一次安全自查。尤其是,认真执行实验室危险化学品使用管理的相关规定。
对集中存放公共仪器设备、计算机,摄像机、照相机等精密贵重物品的部位必须采取严密牢固的防范措施,并明确专人负责,防止失窃或毁损。重申办公部位不得存放大额现金,人离开时要切断电器电源、水源。
对发现的安全隐患,立即进行整改;对无法解决的隐患,要及时向学院报告,做到防患于未然。确保师生员工渡过一个平安、愉快的节日。
2、做好假期开展具有危险性实验的备案工作。放假期间,原则上不得安排具有较大危险性的实验。如需安排具有较大危险性的实验,需向学院报备进行报备。实验开展期间,学生不得单独操作,且需要了解正确的实验操作流程,指导教师在场指导。
3、增强安全意识。放假前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注意实验室防火防盗等隐患,严禁学生在实验室进餐或加工食物。节日期间回家探亲、外出旅游的师生员工要提高自我安全防范意识,不轻信他人,防止受骗上当。不要乘坐非法运营车辆等。
各课题组应对留学生假期安全进行必要的教育提醒。
各课题组9月29日(星期五)12:00前填写《药学院中秋国庆放假危险性实验备案与安全自查表》交1343办公室陈晶磊老师处。
三、落实中秋国庆假期实验室安全检查制度
1、值班教师安全检查制度
放假期间的值班时间为上午8:30—11:30,下午2:00—5:00。值班人员要认真对云轩楼楼道和公共实验平台等重点区域进行巡查。对潜在安全隐患进行及时处理和告诫,对突发安全事件进行及时汇报和处理。值班人员不得随意换岗,不得脱岗。
2、物业保安人员安全巡查制度
物业保安人员每日对云轩楼进行巡视,及时发现和处理潜在或发生的安全隐患。此外,物业保安保安人员应对进出云轩楼的外来人员进行盘问和登记。
3、实验室安全“一日三查”制度
各课题组务必加强放假期间实验室日常安全检查工作。假期从事实验工作,应严格落实自查制度,坚持“每日三查”(即入室前、工作时、离开前的自查工作,并完整保留检查记录),逐一检查实验室各类危险有害因素的管控情况。
4、重申剧毒化学品安全管理制度
(1)剧毒化学品严格实行统一购买制度。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私自购买、转让和接受剧毒化学品。(2)使用剧毒化学品的实验室应根据所用剧毒化学品的种类、危险特性、使用量和使用方式,建立健全剧毒化学品的安全管理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保证剧毒化学品的使用安全。(3)涉及使用剧毒化学品的实验必须做好实验记录。(4)剧毒化学品的原包装容器必须退回剧毒化学品仓库,严禁随意丢弃或擅自处理。(5)使用剧毒化学品所产生的废液、废渣,应进行无害化处理,降解后作为普通废液进行回收,严禁随意倾倒或擅自处理。(6)未经批准,擅自购买、运输、储存、使用和转让剧毒化学品的单位和个人,学校将视情节轻重给予通报批评或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5、编制实验室MSDS清单和实验安全操作规程
编制MSDS清单是化学品登记管理的重要基础和信息来源;确保危险化学品的安全贮存和安全使用;利用MSDS制订相关实验室安全操作规程,明确实验操作必要的防护措施,培养学生的安全和环保意识,促使实验室的化学管理规范化和科学化。
在学校备案申请和使用剧毒化学品的实验室,必须编制相关剧毒化学品MSDS清单和安全操作规程,9月30日前将电子稿发学院进行备案。
四、其他安全注意事项
1、宿舍安全
学生在宿舍里要妥善保管自己的贵重物品,不要随手摆放,人离开时最好随身携带,同时关好门窗。严禁在校园内酗酒滋事、摔酒瓶、焚烧、毁坏物品等行为。学生宿舍内禁止使用热得快、电饭煲等电器。学生离开宿舍时,要切断电脑、手机等电器的电源,对违章用火用电的学生,将依照学校有关管理规定对当事人进行处理。
2、外出安全
假期外出的老师和同学在旅途中要增强自我防范、自我保护的安全意识。不得擅自组织车辆载客或替他人拉客,不要乘坐无营运证的车船,一旦发生交通事故,损失无法挽回。不要轻信他人,随意将个人和家庭情况、手机号码等信息告诉陌生人,防止上当受骗。提高品德修养,不参与封建迷信等不健康的活动,不参与传销活动,自觉拒绝邪教,拒沾黄、赌、毒。
附件1.《药学院2017年国庆节值班表》(附后)
附件2.《药学院实验室突发事件应急预案》(附后)
附件3.《药学院中秋国庆放假危险性实验备案与安全自查表》(9月29日上交)
附件4.《药学院实验室“每日三查”记录表》(此表格必须在每个实验室张贴上墙)
附件5.《苏州大学科研实验室安全检查项目表(2017)》(此表格不上交)

• 附件1 药学院2017年中秋国庆值班表
| 日 期 | 值班电话 | 带班人员 | 值班人员 |
| 10月2日 | 65882081 | 龚 政 | 牟英 |
| 10月3日 | 65882090 | 镇学初 | 韩蓉 |
| 10月4日 | 65882090 | 黄小波 | 温红 |
| 10月5日 | 65883022 | 黄小波 | 彭蓓 |
| 10月6日 | 65883022 | 秦正红 | 陈燕 |
• 值班时间为上午8:30—11:30,下午2:00—5:00
• 值班人员务必认真巡查药学院楼道及公共平台等重点部位。
保卫处和云轩楼物业值班电话
• 保卫处值班电话 0512-65880110
• 云轩楼/公教楼物业办公室 0512-65880636
• 安全主管(刘正中) 13402529211
• 附件2 药学院实验室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一)实验室火灾应急处理预案
1、发现火情,现场工作人员立即采取措施处理,防止火势蔓延并迅速报告当天物业值班人员、值班老师、课题组教师;
2、确定火灾发生的位置,判断出火灾发生的原因,如压缩气体、液化气体、易燃液体、易燃物品、自燃物品等;
3、明确火灾周围环境,判断出是否有重大危险源分布及是否会带来次生灾难发生;
4、明确救灾的基本方法,并采取相应措施,按照应急处置程序采用适当的消防器材进行扑救。(1)包括木材、布料、纸张、橡胶以及塑料等的固体可燃材料的火灾,可采用水冷却法,但对珍贵科研档案应使用二氧化碳、干粉灭火剂灭火。(2)易燃可燃液体、易燃气体和油脂类等化学药品火灾,使用大剂量泡沫灭火剂、干粉灭火剂将液体火灾扑灭。(3)带电电气设备火灾,应切断电源后再灭火,因现场情况及其他原因,不能断电,需要带电灭火时,应使用沙子或干粉灭火器,不能使用泡沫灭火器或水。(4)可燃金属,如镁、钠、钾及其合金等火灾,应用特殊的灭火剂,如干砂或干粉灭火器等来灭火。
5、依据可能发生的危险化学品事故类别、危害程度级别,划定危险区,对事故现场周边区域进行隔离和疏导;
6、拨打119报警求救,并到明显位置,引导消防车。
(二)实验室爆炸应急处理预案
1、实验室爆炸发生时,实验室负责人或安全员在其认为安全的情况下必需及时切断电源和管道阀门;
2、所有人员应听从临时召集人的安排,有组织的通过安全出口或用其他方法迅速撤离爆炸现场。
3、应急预案领导小组负责安排抢救工作和人员安置工作。
(三)实验室中毒应急处理预案
实验中若感觉咽喉灼痛、嘴唇脱色或发绀,胃部痉挛或恶心呕吐等症状时,则可能是中毒所致。视中毒原因施以下述急救后,立即送医院治疗,不得延误。
1、首先将中毒者转移到安全地带,解开领扣,使其呼吸通畅,让中毒者呼吸到新鲜空气;
2、误服毒物中毒者, 须立即引吐、洗胃及导泻,患者清醒而又合作,宜饮大量清水引吐,亦可用药物引吐。对引吐效果不好或昏迷者,应立即送医院用胃管洗胃。孕妇应慎用催吐救援。
3、重金属盐中毒者,喝一杯含有几克MgSO4的水溶液,立即就医。不要服催吐药,以免引起危险或使病情复杂化。 砷和汞化物中毒者,必须紧急就医。
4、吸入刺激性气体中毒者,应立即将患者转移离开中毒现场,给予2%-5%碳酸氢钠溶液雾化吸入、吸氧。气管痉挛者应酌情给解痉挛药物雾化吸入。应急人员一般应配置过滤式防毒面罩、防毒服装、防毒手套、防毒靴等。
(四)实验室触电应急处理预案
1、触电急救的原则是在现场采取积极措施保护伤员生命。
2、触电急救,首先要使触电者迅速脱离电源,越快越好,触电者未脱离电源前,救护人员不准用手直接触及伤员。使伤者脱离电源方法: ⑴切断电源开关; ⑵若电源开关较远,可用干燥的木橇,竹竿等挑开触电者身上的电线或带电设备; ⑶可用几层干燥的衣服将手包住,或者站在干燥的木板上,拉触电者的衣服,使其脱离电源;
3、触电者脱离电源后,应视其神志是否清醒,神志清醒者,应使其就地躺平,严密观察,暂时不要站立或走动;如神志不清,应就地仰面躺平,且确保气道通畅,并于5秒时间间隔呼叫伤员或轻拍其肩膀,以判定伤员是否意识丧失。禁止摇动伤员头部呼叫伤员。
4、抢救的伤员应立即就地坚持用人工肺复苏法正确抢救,并设法联系校医务室接替救治。
(五)实验室化学灼伤应急处理预案
1、强酸、强碱及其它一些化学物质,具有强烈的刺激性和腐蚀作用,发生这些化学灼伤时,应用大量流动清水冲洗,再分别用低浓度的(2%-5%)弱碱(强酸引起的)、弱酸(强碱引起的)进行中和。处理后,再依据情况而定,作下一步处理。
2、溅入眼内时,在现场立即就近用大量清水或生理盐水彻底冲洗。每一实验室楼层内备有专用洗眼水龙头。冲洗时,眼睛置于水龙头上方,水向上冲洗眼睛冲洗,时间应不少于15分钟,切不可因疼痛而紧闭眼睛。处理后,再送眼科医院治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