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学校《关于校学位评定委员会例会次数变更相关事宜的通知》精神,现将药学院3月份补授学位申请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学位审核时间
校学位评定委员会会议时间为3月下旬(具体时间以学校一周安排为准)。
药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会议时间为3月上旬
二、学位审核对象
符合学位补授条件的学位申请人。
三、学位审核
根据《苏州大学硕士、博士学位授予工作细则》的有关规定,学位申请人需在院(部、所、中心)规定的时间内向所在培养单位提交补授学位申请材料,经导师、学科和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审核通过,方可申请。药学院申请材料提交时间为2018年3月12日前,提交材料包括:
(1)《苏州大学研究生申请学位补授申批表》,纸质版一式2份,不需要附件材料,电子版发jiayan@suda.edu.cn;
(2)《学位基本数据表》(原件1份,签名手签)纸质版交1336陈老师,电子版发jiayan@suda.edu.cn;
(3)《研究生在校期间科研成果审核表》(与所发表的论文复印件装订在一起)纸质版硕士1份,博士2份,电子版发jiayan@suda.edu.cn;
(4)《博士、硕士学位审核情况汇总表-药学院》按照表格里亮黄色示例填写,不需纸质版,电子版发jiayan@suda.edu.cn。
四、学位论文提交时间
每位授予学位人员须将答辩通过的学位论文最终版提交学校图书馆,并确保上传的论文电子版与留档(印刷厂)的纸质版论文一致,以便日后论文抽检使用,论文提交的具体安排请于3月15日关注校内通知或学校图书馆主页公告。
特此通知
2018-3-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