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通知公告

关于开展2019年医学部药学院硕博连读生和申请考核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选拔工作的通知

时间:2018-11-07来源:苏州大学药学院本科教学网点击:0

为培养高质量的博士研究生,吸引优质生源,根据《关于印发〈苏州大学关于硕博连读实施办法〉的通知》(苏大研[2010]40号)和《关于印发〈苏州大学博士研究生招生“申请-考核”制实施办法〉的通知》(苏大研[2018]13号)文件精神,现将医学部2019年硕博连读生选拔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招生导师及报名对象

(一)硕博连读生

1、招生导师:纳入2019年博士研究生专业目录里的导师均可以申请招生。全国百篇优秀博士论文获得者的导师或提名奖导师;在研(20199月)国家级重大项目(不包括培养项目)、国家级重点项目、国家级人才项目的负责人;近3年以通讯作者在领域内顶尖杂志发表SCI论文的导师等优先考虑

2、考生申请条件:申请硕博连读研究生对象为二年级全日制学术型硕士研究生,在读期间成绩优良,有较强的科研发展潜质和创新能力。

申请推荐免试攻读博士学位对象为三年级全日制学术型硕士研究生,在读期间成绩优良,有较强的科研发展潜质和创新能力,需有一定科研成果,发表过论文或有阶段性科研报告。

(二)申请考核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

1、招生导师:纳入2019年博士研究生专业目录里的导师均可以申请招生。全国百篇优秀博士论文获得者的导师或提名奖导师;在研(20199月)国家级重大项目(不包括培养项目)、国家级重点项目、国家级人才项目的负责人;近3年以通讯作者在领域内顶尖杂志发表SCI论文的导师等优先考虑

2、考生申请条件:符合《苏州大学2019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规定的各项报考条件;学风端正,无考试作弊、剽窃他人学术成果以及其它违纪处分的记录;硕士阶段课程成绩优良,专业基础扎实,具有较突出的科研能力和较强的创新意识且已取得较为显著的科研成果,具体要求按关于印发〈苏州大学博士研究生招生“申请-考核”制实施办法〉的通知》(苏大研[2018]13号)文件规定执行。

二、 选拔程序:

1个人申请,导师推荐。

2硕博连读生或申请考核制录取学生博士毕业时须满足关于印发〈苏州大学关于研究生申请硕士、博士学位科研成果的规定〉的通知》 (大学位[2017]10号)中相关科研成果具体指标要求

3、各院所按照学校文件精神,根据本单位制订的选拔实施细则,按序推荐拟录取名单。各单位拟推荐的硕博连读和“申请-考核”制招生人数不得多于医学部已下达的2019博士招生指标数

4、硕博连读研究生和申请考核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均占当年度导师的招生指标如各院所推荐录取总人数超过学校下达的指标,由医学部招生领导小组审议确定推荐名单。

其余要求及条件遵照《关于印发〈苏州大学关于硕博连读实施办法〉的通知》(苏大研[2010]40号)和《关于印发〈苏州大学博士研究生招生“申请-考核”制实施办法〉的通知》(苏大研[2018]13号)执行。

二、时间安排

药学院具体时间安排:

11112日中午11前学生学院提交硕博连读申请表,由学院/科研机构研究生秘书完成成绩审核并签字确认。

21115下午14:00,综合面试(硕博连读、直博、申请考核制)地点:1323会议室。

31119-1120日学部根据需要,统一安排部分拟推荐学生进行面试考核,医学部招生领导小组完成审定工作。

41121日前医学部将审定后的申请表和汇总名单报学校研究生院复审。

512月上旬左右学校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完成审批工作,并公示2019年硕博连读生和申请考核制学生拟录取名单。

 

附件1:关于印发《苏州大学关于硕博连读实施办法》的通知.doc
文件类型: .doc 6a0f2805c7d37cb6f745a99def8be724.doc (53.50 KB)

 

附件2:关于印发《苏州大学博士研究生招生“申请-考核”制实施办法》的通知.doc

 

文件类型: .doc 787bbf1e8db5628193a9ac05f5cd438f.doc (57.00 KB)

 

附件3:基层研究生招生单位硕博连读和申请考核制拟招生计划数.docx

 

文件类型: .docx 0761e5ab0036e20095fb2b12efc9a2af.docx (13.59 KB)
附件4:2019年申请考核制和硕博连读相关表格.rar
文件类型: .rar a04bdf5ad8be686d876df353efae727a.rar (123.45 KB)

 

医学部药学院

2018-11-7

 

分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