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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9年清明放假和做好假期安全工作的通知

时间:2019-04-03来源:苏州大学药学院本科教学网点击:0

各系、研究室(中心):

根据学校有关文件和通知要求,现就做好药学院清明放假和假期安全工作等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清明放假安排

清明节假期从201945日(星期五)至201947日(星期日);48日(星期一)正常上班。

  

二、做好放假前的安全自查

请各系、研究室(中心)、实验室牢固树立安全工作无小事安全责任重于泰山的思想,坚持以人为本、预防为主、安全发展的理念,在4月4日(星期四)上午进行一次安全自查。认真执行实验室危险化学品使用管理的相关规定,尤其是,要严格按照《“红牌”实验室划定暂行标准》(附后)排查和杜绝“红牌”实验室。

对集中存放公共仪器设备、计算机,摄像机、照相机等精密贵重物品的部位必须采取严密牢固的防范措施,并明确专人负责,防止失窃或毁损。重申办公部位不得存放大额现金,人离开时要切断电器(除必要设备)电源、水源。

对发现的安全隐患,立即进行整改;对无法解决的隐患,要及时向学院报告,做到防患于未然。

  

三、做好假期实验室使用注意事项

放假期间,不得安排具有较大危险性的实验。如需安排具有较大危险性的实验,需向学院报备进行报备。实验开展期间,学生不得单独操作,且需要了解正确的实验操作流程,指导教师在场指导。

具体要求如下:

进入本实验室的人员均须经过学院审批备案登记,且须学院安全考试通过,接受课题组安全教育培训,未经审批备案或培训的人员一律不允许进入实验室。

从事存在危险有害因素的实验必须有两个人同时在场,且一名必须为教师,不开展过夜实验。

严格遵守实验室的各项管理规章制度,严格按照实验操作规程要求操作,认真做好实验记录,仪器使用登记,维护好仪器设备及室内的其他公共财物。

做好实验室每日三查及实验实验室水、火、电、气、仪器、设备、工具的监管,实验室内不使用违章电器,注意安全防火,不使用明火取暖器等取暖设备,避免火灾等事故发生,实验室无人时保证关水、断电、断气、关门、关窗。

做好危险化学品,尤其是易燃易爆危险实验药品管理及实验废液、废弃物管理,不在实验室过量储存化学试剂和化学废液,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存放、保管、使用以及妥善处理。

不在实验室内做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学校规章制度及与实验无关的活动(如烹煮、饮食、聚餐、留宿等)。

实验过程中注意自身安全保护,突发问题的应急处置,注意安全防盗。

  

四、开展安全教育,增强安全意识

在学院安全教育基础上,课题组应在放假前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注意实验室防火防盗等隐患,严禁学生在实验室进餐或加工食物。节日期间回家探亲、外出旅游的师生员工要提高自我安全防范意识,不轻信他人,防止受骗上当。不要乘坐非法运营车辆等。

尤其提醒,相关课题组应对外国留学生假期安全进行必要的教育提醒。

  

五、落实假期实验室安全检查制度

1、值班人员安全检查制度

放假期间的值班时间为上午8:30—11:30,下午2:00—5:00。值班人员要认真对云轩楼楼道和公共实验平台等重点区域进行巡查。对潜在安全隐患进行及时处理和告诫,对突发安全事件进行及时汇报和处理。值班人员认真做好值班记录,不得随意换岗,不得脱岗。

2、实验室安全每日三查制度

各课题组务必加强放假期间实验室日常安全检查工作。假期从事实验工作,应严格落实自查制度,坚持每日三查(即入室前、工作时、离开前的自查工作,并完整保留检查记录),逐一检查实验室各类危险有害因素的管控情况。

3、重申剧毒化学品安全管理制度

1)剧毒化学品严格实行统一购买制度。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私自购买、转让和接受剧毒化学品。(2)使用剧毒化学品的实验室应根据所用剧毒化学品的种类、危险特性、使用量和使用方式,建立健全剧毒化学品的安全管理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保证剧毒化学品的使用安全。(3)涉及使用剧毒化学品的实验必须做好实验记录。(4)剧毒化学品的原包装容器必须退回剧毒化学品仓库,严禁随意丢弃或擅自处理。(5)使用剧毒化学品所产生的废液、废渣,应进行无害化处理,降解后作为普通废液进行回收,严禁随意倾倒或擅自处理。(6)未经批准,擅自购买、运输、储存、使用和转让剧毒化学品的单位和个人,学校将视情节轻重给予通报批评或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4、实验室外来人员准入和备案制度

根据学校实验室安全工作有关制度,对外来人员进入实验室必须进行备案审批,填写《药学院外来人员进入实验室学习、工作申请表》,经学院审批后方可进入实验室。

5、编制实验室MSDS清单和实验安全操作规程

编制MSDS清单是化学品登记管理的重要基础和信息来源;确保危险化学品的安全贮存和安全使用;利用MSDS制订相关实验室安全操作规程,明确实验操作必要的防护措施,培养学生的安全和环保意识,促使实验室的化学管理规范化和科学化。

  

  

四、其他安全注意事项

1、宿舍安全

学生在宿舍里要妥善保管自己的贵重物品,不要随手摆放,人离开时最好随身携带,同时关好门窗。严禁在校园内酗酒滋事、摔酒瓶、焚烧、毁坏物品等行为。学生宿舍内禁止使用热得快、电饭煲等电器。学生离开宿舍时,要切断电脑、手机等电器的电源,对违章用火用电的学生,将依照学校有关管理规定对当事人进行处理。

2、外出安全

假期外出的老师和同学在旅途中要增强自我防范、自我保护的安全意识。不得擅自组织车辆载客或替他人拉客,不要乘坐无营运证的车船,一旦发生交通事故,损失无法挽回。不要轻信他人,随意将个人和家庭情况、手机号码等信息告诉陌生人,防止上当受骗。提高品德修养,不参与封建迷信等不健康的活动,不参与传销活动,自觉拒绝邪教,拒沾黄、赌、毒。

  

药学院实验室安全工作小组

201943

  

附件1.《药学院2019年清明放假值班表》(附后)

附件2.《药学院实验室突发事件应急预案》(附后)

附件3.“红牌”实验室划定暂行标准》(附后)

《药学院实验室安全每日三查记录表》(张贴实验室门上显著位置)

药学院实验室安全“每日三查”表.docx

  

附件1.药学院2019年清明放假值班表

日期

值班电话

带班人员

值班人员

45

65883022

邓益斌

彭蓓

●值班时间为上午8:3011:30,下午2:005:00

●值班人员务必认真巡查药学院楼道及公共平台等重点部位。

  

保卫处和云轩楼物业值班电话

●保卫处值班电话        0512-65880110

●云轩楼/公教楼物业办公室   0512-65880636

●安全主管(刘正中)      13402529211

●学院安全应急联系方式:    13912630604(陈晶磊)

  

附件2. 药学院实验室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一)实验室火灾应急处理预案

1、发现火情,现场工作人员立即采取措施处理,防止火势蔓延并迅速报告当天物业值班人员、值班老师、课题组教师;

2、确定火灾发生的位置,判断出火灾发生的原因,如压缩气体、液化气体、易燃液体、易燃物品、自燃物品等;

3、明确火灾周围环境,判断出是否有重大危险源分布及是否会带来次生灾难发生;

4、明确救灾的基本方法,并采取相应措施,按照应急处置程序采用适当的消防器材进行扑救。(1)包括木材、布料、纸张、橡胶以及塑料等的固体可燃材料的火灾,可采用水冷却法,但对珍贵科研档案应使用二氧化碳、干粉灭火剂灭火。(2)易燃可燃液体、易燃气体和油脂类等化学药品火灾,使用大剂量泡沫灭火剂、干粉灭火剂将液体火灾扑灭。(3)带电电气设备火灾,应切断电源后再灭火,因现场情况及其他原因,不能断电,需要带电灭火时,应使用沙子或干粉灭火器,不能使用泡沫灭火器或水。(4)可燃金属,如镁、钠、钾及其合金等火灾,应用特殊的灭火剂,如干砂或干粉灭火器等来灭火。

5、依据可能发生的危险化学品事故类别、危害程度级别,划定危险区,对事故现场周边区域进行隔离和疏导;

6、拨打119报警求救,并到明显位置,引导消防车。

  

(二)实验室爆炸应急处理预案

1、实验室爆炸发生时,实验室负责人或安全员在其认为安全的情况下必需及时切断电源和管道阀门;

2、实验室老师安排师生有组织的通过安全出口或用其他方法迅速撤离爆炸现场;第一时间向值班老师(或药学院安全员陈晶磊)和带班领导(分管领导)汇报。

3、学院实验室安全工作小组(组长:院长和书记)负责安排抢救工作和人员安置工作。

  

(三)实验室中毒应急处理预案

实验中若感觉咽喉灼痛、嘴唇脱色或发绀,胃部痉挛或恶心呕吐等症状时,则可能是中毒所致。视中毒原因施以下述急救后,立即送医院治疗,不得延误。

1、首先将中毒者转移到安全地带,解开领扣,使其呼吸通畅,让中毒者呼吸到新鲜空气;

2、误服毒物中毒者,须立即引吐、洗胃及导泻,患者清醒而又合作,宜饮大量清水引吐,亦可用药物引吐。对引吐效果不好或昏迷者,应立即送医院用胃管洗胃。孕妇应慎用催吐救援。

3、重金属盐中毒者,喝一杯含有几克MgSO4的水溶液,立即就医。不要服催吐药,以免引起危险或使病情复杂化。砷和汞化物中毒者,必须紧急就医。

4、吸入刺激性气体中毒者,应立即将患者转移离开中毒现场,给予2%-5%碳酸氢钠溶液雾化吸入、吸氧。气管痉挛者应酌情给解痉挛药物雾化吸入。应急人员一般应配置过滤式防毒面罩、防毒服装、防毒手套、防毒靴等。

  

(四)实验室触电应急处理预案

1、触电急救的原则是在现场采取积极措施保护伤员生命。

2、触电急救,首先要使触电者迅速脱离电源,越快越好,触电者未脱离电源前,救护人员不准用手直接触及伤员。使伤者脱离电源方法:切断电源开关;若电源开关较远,可用干燥的木橇,竹竿等挑开触电者身上的电线或带电设备;可用几层干燥的衣服将手包住,或者站在干燥的木板上,拉触电者的衣服,使其脱离电源;

3、触电者脱离电源后,应视其神志是否清醒,神志清醒者,应使其就地躺平,严密观察,暂时不要站立或走动;如神志不清,应就地仰面躺平,且确保气道通畅,并于5秒时间间隔呼叫伤员或轻拍其肩膀,以判定伤员是否意识丧失。禁止摇动伤员头部呼叫伤员。

4、抢救的伤员应立即就地坚持用人工肺复苏法正确抢救,并设法联系校医务室接替救治。

  

(五)实验室化学灼伤应急处理预案

1、强酸、强碱及其它一些化学物质,具有强烈的刺激性和腐蚀作用,发生这些化学灼伤时,应用大量流动清水冲洗,再分别用低浓度的(2%-5%)弱碱(强酸引起的)、弱酸(强碱引起的)进行中和。处理后,再依据情况而定,作下一步处理。

2、溅入眼内时,在现场立即就近用大量清水或生理盐水彻底冲洗。每一实验室楼层内备有专用洗眼水龙头。冲洗时,眼睛置于水龙头上方,水向上冲洗眼睛冲洗,时间应不少于15分钟,切不可因疼痛而紧闭眼睛。处理后,再送眼科医院治疗。


附件3. "红牌"实验室划定标准

1.仪器设备使用超过额定温度和额定压力的;长期带病工作、无控制措施的;在非防爆冰箱(冰柜)中储存易燃易爆化学品(参见化学品MSDS)的;冰箱(冰柜)和各种加热设备超期服役以及存在故障、破损等仍在继续使用的。

2.私自采购、运输、转让、接收管制类材料(如剧毒化学品、易制爆危险化学品、易制毒化学品、精神类药品、麻醉药品、致病性病原微生物和放射性同位素等)的。

3.危险化学品未按照其特性、存放禁忌有序分类、有序存放的;未建立使用台账的;易燃易爆危险化学品存放未满足通风、隔热、防泄漏、干燥和远离热源要求的。

4.气体钢瓶使用(包括气瓶有效期,气瓶管路材质、敷设,固定,安全距离,禁忌,泄漏报警装置及其规格等)不符合国家相关标准的;易燃易爆气体钢瓶未放置于防爆柜的;易燃易爆和有毒等气体未安装符合规范的泄漏报警装置的。

5.每日使用量超过5升(kg/间或储存量大于20升(kg/间的实验室,以及单一实验器皿一次性使用危险物品超过1升(kg)的大剂量使用危险化学品实验室,存在以下行为的:(1)从事校企合作、工业化生产性小试中试的或未经学校有关部门备案的横向项目的;(2)未建立有效防控措施(管理措施和技术措施按照国家有关规范以及学校《实验室安全标准化检查表》执行)的;或使用量、储存量超出前述两倍及两倍以上的;(3)危险性废液储存量超过40升(两桶)且无防渗漏、防洒落措施的。

6.特种设备未办理使用登记证和在学校备案的;未按要求对压力阀、压力表及设备定期检验继续使用或人员未经培训擅自使用的;简单压力容器未按要求对压力阀、压力表定期检验,超过使用年限(6年)未报废继续使用的。

7.长期存在安全隐患且整改不力、屡禁不止或事故多发的;存在违法违规以及其他可能直接导致实验室安全事故的显著不安全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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