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苏州大学硕士、博士学位授予工作细则》(苏大学位[2012]20号),现将2019年9月学位授予工作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本次学位授予仅针对符合学位补授条件的学位申请人!
学位申请人需在院(部、所、中心)规定的时间内向所在培养单位提交补授学位申请材料,经导师、学科和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审核通过,方可申请。药学院申请材料提交时间为2018年9月5日前,提交材料包括(相关表格至研究生院网站下载):
(1)《苏州大学研究生申请学位补授申批表》纸质版2份,不需要附件材料,电子版发jiayan@suda.edu.cn;
(2)《研究生在校期间科研成果审核表》(与所发表的论文复印件装订在一起)纸质版1份,电子版发jiayan@suda.edu.cn;
(3)《博士、硕士学位审核情况汇总表-药学院》(见附件)按照表格里亮黄色示例填写,电子版发jiayan@suda.edu.cn,不需要交纸质版;
(4)《研究生学位信息基本数据表》纸质版1份,签字并到1336办公室将信息录入系统,电子版发jiayan@suda.edu.cn。务必9月5日前完成录入,否则系统关闭将无法参与本次学位申请!
(5)拟授博士学位人员的《研究生学位论文评审和答辩意见修改情况登记表》(原件一份)(下载地址:研究生院主页-学位工作-相关表格下载)
四、学位论文提交时间
学位论文提交时间为校学位评定委员会会议结束后,申请人将修改后的学位论文最终版上传学校图书馆(上传版本为PDF格式),上传网址为http://202.195.136.150/,并确保上传的论文与留档(印刷厂)的纸质版论文一致,以便江苏省教育评估院和教育部学位中心抽检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