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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学院关于组织申报2020年课程与教材建设项目的通知

时间:2020-05-18来源:苏州大学药学院本科教学网点击:0

为深入贯彻落实全国教育大会精神,全面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实施三全育人;进一步加强教育教学改革,全面提升人才培养质量,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实施一流本科专业建设“双万计划”的通知》(教高厅函〔201918号)和《苏州大学一流本科专业建设方案》(苏大教〔201867号)的要求,重点围绕课程和教材建设,设定以下项目,引导教学由“量”向“质”的转变。

一、项目类型与考核指标

1. 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

1)本年度内完成12学时的教学项目的设计制作,并用于本科生教学;

2)发表1篇省级及以上教改论文,或申获1项校级及以上教改项目。

2. 在线开放课程

1)完成1门专业基础课或专业核心课的设计制作,包含45-60个知识点,涵盖课程重点、难点,并实现在线开放,用于本科生教学;

2)发表1篇省级及以上教改论文,或申获1项校级及以上教改项目。

3. 线下课程

1)借助教学方法和内容改革,重点围绕课程思政、批判性思维导入、创新思维培养、沟通表达能力训练,完成1门专业基础课或专业核心课的设计,并用于本科生教学;

2)发表1篇省级及以上教改论文,或参加1次教学竞赛并获奖;

3)完成1份体现改革成效的总结报告。

4. 线上线下相结合课程

1)基于已经建设完成的在线课程,围绕课程思政、批判性思维导入、创新思维培养、翻转课堂等,完成1门专业基础课或专业核心课的设计,并用于本科生教学;

2)发表1篇省级以上教改论文,或参加1次教学竞赛并获奖;

3)完成1份体现改革成效的总结报告。

5. 实践、实验、实训项目

1)围绕产教研协同育人、创新创业能力培养,完成1个新开项目的设计方案,并用于本科生教学;

2)发表1篇省级及以上教改论文,或申获1项校级及以上教改项目。

6. 教材培育项目

1)主编1部专业基础课、专业核心课的理论课或实验课教材;参编单位不少于5家;在人民卫生出版社、高等教育出版社、中国医药科技出版社等正式出版。

2)发表1篇省级及以上教改论文,或申获1项校级及以上教材项目。

二、项目建设经费

项目建设经费包括项目制作费、课程制作费、教材出版费、仪器设备费、论文版面费,均采取实报实销方式,由学院相关专项承担。

三、申报要求

项目负责人填写申报表,书面材料一式一份(双面打印),于531日(星期日)下班前交至教学办公室,同时电子材料发至wenhong@suda.edu.cn;逾期不予受理。

四、考核办法

每个项目完成且结项“合格”后,按照“教学工作量=基本工作量×系数”计入考核当年教学工作量。在线开放课程和教材培育项目的基本工作量为300,其他项目为100;获得院级、校级、省级、国家级奖项的系数分别为12510

未尽事宜,教学办联系人:温红,联系电话65882090

特此通知。

药学院

2020518

附件1:药学院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申报表.docx

附件2:药学院课程建设项目申报表.docx

附件3:药学院实践、实验、实训建设项目申报表.docx

附件4:药学院教材培育项目申报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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