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党支部:
为进一步巩固和强化我校基层党支部标准化建设成果,在全面达标的基础上,不断推进党支部建设内涵式、优质化发展,根据《中共江苏省委教育工委关于印发<新时代江苏高校党支部建设“提质增效”三年行动计划(2019-2021年)>的通知》(苏委教组〔2019〕30号)和学校党委贯彻落实“三年行动计划”的通知要求,经研究决定,开展标准党支部建设复核及优质党支部推选评定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对象
药学院党委下属3个教工党支部,6个研究生党支部
二、工作程序
1. 各支部严格按照《中共江苏省委教育工委关于印发<新时代江苏高校党支部建设“提质增效”三年行动计划(2019-2021年)>的通知》(苏委教组〔2019〕30号)(附件1)及其《检查办法》和《检查指标计分细则》,根据《苏州大学医学部药学院党委党支部标准化建设考核实施办法》(见附件6),对支部工作进行全面自查,同时开展党员群众代表满意度测评,上报党支部总结自评《自评分表》见附件2。学院党委适时开展支部党员群众代表满意度测评。
2.党委根据《苏州大学医学部药学院党委党支部标准化建设考核实施办法》,在2019年开展标准党支部建设检查工作的基础上,通过党支部总结自评、党员群众代表满意度测评、院级党组织检查核定等方式,就一年来本单位党支部标准化建设情况进行复核,并填写《标准党支部核定评分汇总表》(附件3)。依照计分细则,得分达80分及以上的为标准党支部。
3.对复核评分达到95分及以上的党支部,梳理其近年来所获校级及以上先进基层党组织等党内综合表彰情况,确定本单位优质党支部推选名单,做到应推尽推,并填写《优质党支部核定评分汇总表》(附件4)、《优质党支部评定结果统计表》(附件5)。
三、相关要求
1、各党支部于11月14日前将附件2自评表发送到邮箱bpeng@suda.edu.cn,纸质版支部书记签名后交至学院1134办公室;学院党委将于11月中旬开展检查核定。
2、各支部要高度重视,认真准备,按时报送材料。对核定评分达到95分以上的优秀党支部,在党内评优表彰等方面予以优先推荐,并给予一定资源倾斜。所有考核结果将党支部书记年终述职评议考核的重要内容。
药学院党委
2020年11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