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党支部: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和党建工作重点任务,推动基层党建主体责任落细落小落实,不断增强基层党支部的创造力、凝聚力和战斗力,提高基层党建工作质量,为学院事业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组织保证,根据上级有关文件要求,经研究,决定组织实施2021年度基层党支部“书记项目”,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实施对象
全体基层党支部书记(含教工党支部、研究生党支部)
二、时间安排
序号 | 时间节点 | 工作任务 | 责任人 | 备注 |
1 | 3月19日前 | 认真调研,确定立项选题 | 各支部书记 | 上报立项申请表 |
2 | 11月22日前 | 项目实施 | 各支部 | 保存过程性的工作工作材料,撰写配发新闻稿,提交结项申请表。 毕业班党支部5月30日前提交 |
三、工作要求
1、各支部要把握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对标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和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对照《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中共教育部党组关于高校党组织“对标争先”建设计划的实施意见》《江苏高校党建工作重点任务》《新时代江苏高校党支部建设“提质增效”三年行动计划(2019-2021年)》等文件精神,结合本单位实际,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围绕庆祝建党100周年、强化政治功能、提升组织力、加强党支部标准化、优质化、特色化建设等方面,研究制定或修订本支部“书记项目”实施方案。
2、各支部要在广泛征求党员师生意见建议的基础上,紧密结合党支部建设中存在的薄弱环节和重点难点问题,确定1个切口小、可操作、易推广的项目选题。排出“时间表”和“路线图”,以扎实举措推进项目实施,带动党支部建设整体提升。支部可联合申报项目选题,承担同一项目不同任务。联合支部不得超过2个。
3、各支部根据项目选题制定实施方案,填写《药学院党委2021年基层党支部“书记项目”立项申请表》,以扎实举措推进项目实施,带动党支部建设整体提升。
4、请各支部书记于3月19日(周五)前提交《立项申请表》(附件1)电子稿,11月22日(周一)前提交《结项申请表》(附件2)电子稿。实施中请注意保留保存过程化图片和文字,适时将安排结项交流。联系人:彭蓓,邮箱:bpeng@suda.edu.cn。
特此通知。
附件1:药学院党委2021年基层党支部“书记项目”立项申请表.doc
附件2:药学院党委2021年基层党支部“书记项目”结项申请表.doc
医学部药学院党委
2021年3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