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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学院关于做好“五一”小长假期间实验室安全工作的通知

时间:2021-04-30来源:苏州大学药学院本科教学网点击:0

各系、研究室(中心):

根据学校有关文件和通知要求,现就做好药学院“五一”放假和假期安全工作等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五一”放假安排

“五一”小长假202151日(星期)至202155日(星期);58日(星期)正常上班。

二、开展节前实验室安全隐患排查和整改

请各系、研究室(中心)牢固树立“安全工作无小事”和“安全责任重于泰山”的思想,坚持“以人为本、预防为主、安全发展”的理念,在五一放假前对照《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检查项目表》等对实验室安全开展全覆盖的隐患排查,对发现的安全隐患,立即进行整改。

对无法整改的隐患,应及时向学院报告,落实防控手段。

三、放假期间的实验室使用注意事项

1、放假期间,各实验室必须加强人员进出管理,严格实验室准入要求,未经安全教育培训或安全告知、安全教育培训考核不合格、非本实验室人员且未经本实验室安全责任人同意者一律不允许进入实验室开展工作,假期期间严禁在实验室从事与实验无关的活动。

2、放假期间原则上不得从事危险性实验。如需从事危险性实验,必须确保2人同时在场,且其中1人须为教师,方能开展实验。原则上禁止过夜开展实验活动,确因需要过夜的实验室,必须进行严格的职守和备案。人离开时要切断电器(除必要设备)电源、水源,严格杜绝实验室“无人值守”现象。

3、严格遵守实验室的各项管理规章制度,严格按照实验操作规程(SOP)要求操作,认真做好实验记录,仪器使用登记,维护好仪器设备及室内的其他公共财物。

4、假期开放的实验室应做到“每日三查”,加强对实验实验室水、火、电、气、仪器设备、工具的监管;实验室内不使用违章电器,注意安全防火,不使用明火取暖器等取暖设备,避免火灾等事故发生,实验室无人时保证关水、断电、断气、关门、关窗。

5、做好危险化学品(尤其是易燃易爆危险实验药品管理、实验废液、废弃物)的管理,不在实验室过量储存化学试剂和化学废液,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存放、保管、使用以及妥善处理。管制类化学品严格“双人双锁”保管,确保安全可控。  

6、不在实验室内做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学校规章制度及与实验无关的活动(如烹煮、饮食、聚餐、留宿等)。

7、实验过程中注意自身安全保护,突发问题的应急处置,注意安全防盗。

四、开展安全教育,增强安全意识

1、课题组应在放假前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注意实验室防火防盗等隐患,严禁学生在实验室进餐或加工食物。节日期间回家探亲、外出旅游的师生员工要注意做好疫情期间的自我防护。尤其是,防范交通安全事故、校园电信诈骗等。

2、按照学校防控要求,持续做好疫情防控工作。

五、落实假期安全值班制度

放假期间的值班时间为上午8:30—11:30,下午2:00—5:00。值班人员要认真对云轩楼楼道和重点区域进行全面巡查。对潜在安全隐患进行及时处理和告诫,对突发安全事件进行及时汇报和处理。值班人员认真做好值班记录,不得随意换岗,不得脱岗。

 

药学院实验室安全工作小组

2021年4月30

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检查项目表-药学院修改版.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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