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老师:
为全面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和全国教育大会精神,围绕立德树人根本任务,以“四有”好教师为目标,大力选树典型,弘扬高尚师德,引导全校教师做好学生引路人,根据《苏州大学“高尚师德奖教金”实施办法》(苏大委教师〔2021〕2号)文件精神,现将2021年度苏州大学“高尚师德奖教金”推选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选范围与条件
推选对象为我校在教书育人、立德树人等方面作出积极贡献的在岗专任教师,并具备以下条件:
1.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高度的政治责任感,是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坚定信仰者、积极传播者、模范践行者。
2.突出师德第一评价标准,模范履行教师职业行为准则和岗位职责,爱岗敬业、教书育人、为人师表,以高尚的道德情操和人格魅力感染、引导学生,是先进思想文化的传承者和社会进步的积极推动者。
3.具有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证书,从事一线教学科研工作,不断更新教育观念,遵循教育规律,探索教育方法;业绩突出,事迹感人。
二、奖项设置及奖励标准
设立名额10名,奖励金额为每人6000元人民币。
三、推选名额
学院可推荐0-1名候选人。
四、报送材料
文字材料以教师先进事迹为基础,找准亮点和感人点,表述生动准确。报送材料主要有:
1.《苏州大学“高尚师德奖教金”申报表》(附件1,一式两份)
2.被推荐人事迹材料(要求见附件2,一式一份)
3.工作照或生活照1-2张,以姓名命名。较高清晰度(1M以上),能体现教书育人的良好风范。(仅需电子版)
五、其他事宜
1.申报者不可同时申报我校其他各类捐赠类奖项。己获学校捐赠类奖项的,上次获奖后须隔3年方可再次申报。
2.请拟申报老师按照材料报送要求,于6月24日(周四)12:00前将纸质版递交学院彭蓓老师处,电子版发送至bpeng@suda.edu.cn。逾期不再受理,敬请谅解。
附件2:苏州大学“高尚师德奖教金”申报人事迹材料格式要求.docx
药学院
2021年6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