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4-2025学年度药学院企业捐赠研究生奖学金评定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陆政廷发布时间:2025-11-28浏览次数:10


各研究生班级同学:

为了做好2024-2025学年度药学院企业捐赠研究生奖学金的评定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奖项设置

类别

等次

金额/

奖励对象

博士

硕士

科研创新奖

一等奖

6000

5000

在学术论文、科研(包括著作、专利)及其他科研领域有创新类成果的研究生(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获奖者不再参评

二等奖

4000

3000

三等奖

2000

1000

社会工作奖

/

800

积极参与和组织研究生班级事务、研究生会活动、党团事务、各类志愿服务活动及其他相关社会服务,且表现突出的研究生

挑战杯团队

/

6000

 第十九届“挑战杯”竞赛2025年度中国青年科技创新“揭榜挂帅”擂台赛中获奖的两个团队

*以上各类奖学金之间可兼得,“科研创新奖”与“社会工作奖”支撑材料与研究生学业奖学金同步。

二、评选名额

各类奖项名额及金额见《附件1:苏州大学药学院企业捐赠研究生奖学金名额分配表》,具体获奖名额、金额将根据申报情况进行调整,以最终公示为准。

三、申请条件

1、药学院全日制研究生;

2、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积极参加学校、医学院及药学院(包括党组织、团组织)组织的政治理论学习,坚持和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3、思想和政治素质好,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校纪校规,尊敬师长,团结同学,关心集体,品德优良;

4、积极参加科学研究和社会实践活动;

5、评奖当学年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取消参评资格:

1)违反国家法律、法令、法规者;违反学术道德规范,发生学术不端行为者;各类考试作弊或违纪者,以及其他违反校纪校规受处分者;

2)学籍状态处于休学、保留学籍者;超过基本学制年限延长学年者;

3)参评科研创新奖未达到研究生培养要求,一学年内有课程不及格或中期考核不合格者以及未按时开题者;科研实验记录本抽检不合格者;

4)奖学金申请材料隐瞒事实或有虚假内容者;

5)其他经学院认定不符合参评条件者。

四、评定细则

详见附件《附件7:苏州大学苏州医学院研究生奖助学金评定细则(试行)》

注:

科研创新奖”材料核分与学业奖学金同步 (学业奖学金综合测评分=学习成绩×10% +学术与科研活动成绩×80% +社会活动成绩10%科研创新奖=学术与科研活动成绩×100%)。

社会工作奖”综合测评分=个人社会活动分×60% +学院打分×40%(行政领导+辅导员)

五、材料要求

1、申请者支撑材料与研究生学业奖学金保持同步。

2、最终拟获“科研创新奖”同学提交《附件2:苏州大学药学院研究生奖学金申请表(科研创新奖)》电子版和纸质版(一式三份);

3、最终拟获“社会工作奖”的研究生提交《附件4:苏州大学药学院研究生奖学金申请表(社会工作奖)》电子版和纸质版(一式三份)。

六、评选程序和时间安排

1128日,发布奖学金评定工作通知;

1128日至123日,核分算分,确定初步获奖名单;

124日,学院对奖学金初步获奖名单等材料进行审核,审核无误后,报药学院研究生奖学金评审委员会审定。

125日,学生本人提交《苏州大学药学院研究生奖学金申请表》,以班级为单位填写和提交《附件3:研究生科研成果及获奖情况汇总表》电子版、《附件5:研究生社会服务得分及获奖情况》电子版;

126日至12日,对拟获奖同学进行公示,同时报送奖学金捐赠企业备案。

1221日,举行奖学金颁奖仪式。

七、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联系人:陆政廷

联系电话:0512-65882081

电子邮箱:ztlu@suda.edu.cn

附件:

附件1:苏州大学药学院企业捐赠研究生奖学金名额分配表.xlsx

附件2:苏州大学药学院研究生奖学金申请表(科研创新奖).doc

附件3:研究生科研成果及获奖情况汇总表.xls

附件4:苏州大学药学院研究生奖学金申请表(社会工作奖).doc

附件5:研究生社会服务得分及获奖情况.xls

附件6:苏州大学药学院研究生奖学金申请表(新生奖).docx

附件7:苏州大学苏州医学院药学院研究生奖助学金评定细则(试行).pdf



苏州大学苏州医学院药学院

202511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