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切实做好2026年6月药学院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及学位授予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陈燕发布时间:2026-04-28浏览次数:10

根据《苏州大学学位评定委员会章程(2025年3月修订)》(苏大学位〔2025〕1号)《苏州大学硕士、博士学位论文盲审实施办法(试行)》(苏大研〔2024〕4号,以下简称“盲审实施办法”)《苏州大学博士、硕士学位论文抽检管理办法(试行)》(苏大研〔2024〕27号,以下简称“抽检管理办法”)和学位授予相关规定要求,为做好2025年6月研究生学位授予工作,落实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关于学位授予信息即时备案的通知》和教育部学生中心《关于做好学位授予信息即时备案工作的通知》中关于拟授学位信息预校验的相关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请毕业和学位前置流程(系统操作说明可见附件)

根据盲审实施办法、抽检管理办法和学位授予相关规定要求,研究生须对照学位论文评审专家和答辩专家意见逐条对论文进行修改和完善,完成论文修改和相应前置环节可申请毕业、学位,完成各项前置环节后,可进行毕业、学位信息录入。申请毕业和学位的前置流程须在我校研究生教育教学管理系统(以下简称“管理系统”)中进行,相关流程可参考《申请毕业和学位流程图》(见附件),具体要求如下:

(一)硕士盲审结果均为A、B或只有1个C且无D的,博士盲审结果均为A、B且未列入抽检范围的,在研究生管理系统“送审后修改登记”栏目填写修改信息并上传论文修订模式的修改稿,经导师、培养单位审核小组、研究生院等各环节审核通过后,方可申请答辩。特别提示:“盲审后修改登记”板块上传系统的修订模式论文格式一律为PDF格式

答辩通过者应根据答辩委员会委员意见修改后,在管理系统“答辩后修改登记”栏目填写修改信息并上传论文修订模式的修改稿,经导师、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审核通过后,方可填报毕业学位信息。特别提示:“答辩后修改登记”板块上传系统的修订模式论文格式一律为PDF格式

(二)上述之外的人群根据盲审实施办法完成不少于规定天数的修改后,还须根据盲审实施办法、抽检管理办法的要求完成相应程序方可进行(一)中的“送审后修改登记”及之后的环节。具体盲审处理办法请参考“关于印发《苏州大学硕士、博士学位论文盲审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 (网址https://yjs.suda.edu.cn/b5/9e/c23966a570782/page.psp)

二、答辩日程提前报备及答辩安排(仅适用于通过盲审,符合答辩要求的研究生)

1日程报备:答辩前请提前1周至2周在研究生管理系统中进行答辩日程报备(答辩秘书完成),请研究生提醒导师和答辩秘书做好安排,学校会督查,详细操作见附件;

2学生本人在研究生管理系统里提交“答辩申请”,该板块需要上传的附件切勿遗漏,自行提醒导师审核

35月23日前,完成答辩,学生本人在系统里录入答辩结果(不录入结果无法申请学位),自行提醒导师审核,所有材料提交见后面表格说明

4、盲审同学待盲审结果回来后,方可组织答辩,如评审结果有“不合格”,不予答辩,需按照学校文件执行;

5、按照《苏州大学研究生科研记录规范暂行管理办法》(苏大研[2018]67号),研究生在申请答辩前应与导师签署学位论文所有数据真实性和原创性的承诺书,《学位论文数据真实性和原创性承诺书》提交各培养单位研究生管理部门存档后方可启动答辩申请,未提交符合要求的承诺书不允许参加答辩。

三、毕业和学位信息录入(十分重要,补授学位的同学也要做)

1、5月20日前各班班长汇总《苏州大学药学院研究生学位审核情况汇总表》(2026年6月)(见附件)电子版发送到jiayan@suda.edu.cn,请班长认真审核,确保按照示例认真填报,不能留空。

2、5月27日前,拟于2026年6月申请毕业或学位的研究生在管理系统的“毕业学位信息录入”模块填写相关信息,提交审核,学院统一审核,逾期不予受理(研究生管理系统“毕业学位信息录入”模块预计5月8日开放,不及时填报将无法申请毕业

3、5月28日前学院按照《苏州大学药学院研究生学位审核情况汇总表》在系统录入并审核毕业及学位信息。学院召开学位评定分委员会会议,表决是否同意授予学位,并将结果录入至管理系统。

四、最终版论文查重及上传

1、研究生于5月30日前在“终版论文上传”模块按要求上传最终版学位论文并自行提醒导师审核通过。学院会将终版论文下载后进行查重,查重不通过的退回研究生修改(参考查重报告),务必保证第二次查重通过。

特别提醒:根据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有关要求,学校须将此版论文和摘要作为学位授予相关材料报送国家平台,后续将直接用于教育部和省教育厅抽检及其他评估,请各培养单位和学位申请人高度重视。

2、图书馆学位论文提交时间(具体时间及流程后续通知)。

注:相关表格材料可至研究生院“学位工作”栏目下载(下载网址:https://yjs.suda.edu.cn/xgbgxz/list.htm)。

五、材料提交说明清单

 

研究生提交毕业材料说明(补授学位只需交材料1、8)
材料序号纸质材料电子材料
材料1截止5月20日;材料2-10截止5月27日(纸质材料各班班长(请其他班委协助)统一收齐,所有申请学位补授的研究生请归到对应2023级班长处),同等学力研究生归入23级学硕班长处
1《成果审核表》导师在空白处签署:“发表论文与研究课题相关”适用于2017版文件或“创新性研究成果与论文相关”适用于2025版文件,并在审核人处签名,和发表文章及其他成果证明装订在一起。博士一式两份,硕士一份。(暂时无成果,也需提交表格,成果栏填“无”,导师签名成果审核表签字后扫描和要求的证明材料整理到一个PDF文件,电子版发班长汇总,命名:成果-学号-姓名-导师,暂时没有成果也需要提交,成果审核表处填报“无”,班长收齐后发jiayan@suda.edu.cn,专硕无需提交
2《学位论文答辩后修改审核情况》从管理系统导出模板填写完整,双面打印,本人、导师、答辩委员签名完整,纸质一份,班长收齐盖章后返回本人扫描,再由本人扫描上传系统,无需再次提交班长统一汇总电子版《苏州大学药学院研究生学位审核情况汇总表》(2026年6月),5月20日前发送到jiayan@suda.edu.cn
3《论文盲审评阅书》一式两份(研究生管理系统导出),用A4纸正反双面打印并装订;学位论文修改稿(须为修订模式的word电子版)(仅申请学位的博士研究生需要提交,博士班班长收齐后统一打包提交到jiayan@suda.edu.cn)(5月28日截止)
4《学位申请书》双面打印,原件2份,日期需填写完整,答辩决议页请本人扫描留存备用,左上角订一个订书钉;《苏州大学博士研究生学位论文盲审和答辩意见修改情况登记表》扫描成PDF发邮箱,文件名为“姓名+博士盲审和答辩意见修改情况登记表”
5《培养手册》双面打印,必须从系统导出。原件2份(盖章成绩单插在成绩单页),日期需填写完整,左侧订两个订书钉;
6《论文数据真实性和原创性的承诺书》本人、导师签名,纸质1份
7《科研记录与论文关联性论证(内附研究生毕业论文结果图表与实验记录对照表)》本人、导师、答辩委员(答辩秘书)签名,纸质1份
8《补授学位申请表》(仅补授学位用)双面打印,一式两份,完成至教研室主任签名
9《苏州大学博士研究生学位论文盲审和答辩意见修改情况登记表》(仅申请学位的博士需要交,已经参加校内抽检的博士无需提交,硕士无需提交)补授学位申请表-成果审核表(含表格要求证明材料)整理到一个PDF文件--适用于补授学位申请人,文件命名:补授成果-学号-姓名-导师
10《毕业生登记表》原件一份(同等学力无需提交)


 

特别提示:

1、论文盲审结果出现“2个及以上“C”的研究生学位论文作者,请汇报导师,5月25日前提交以下2份材料(电子版请发送至:jiayan@suda.edu.cn;纸质版请交到1130室):

(1)《苏州大学硕士学位论文修改情况及校内专家评价表》,具体填写要求详见表格内封面说明。纸质原件2份,PDF电子扫描版1份;

(2)《答辩记录》,PDF电子扫描版1份(将《学位申请书》里答辩记录的部分扫描就可以);

2、按以往图书馆终版论文存档通知,需要将“答辩决议书”(内容包含论文评价、答辩评价、结论及答辩委员名单)编入学位论文最后一页,模板请见附件,请答辩委员会签字后自行扫描留存,无需上交。

六、答辩委员会要求及答辩说明(请务必查阅见附件说明)

2026.6毕业学位授予附件.z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