化学品安全——02实验室化学试剂存放

发布者:黄小波发布时间:2021-11-26浏览次数:2576

2.1一般要求

1)有实验室内化学品的动态使用台帐;建立本实验室危险化学品目录,并有危险化学品安全技术说明书(MSDS)或安全周知卡,方便查阅;

2)实验室应有专用于存放试剂药品的空间(储藏室、储藏区、储存柜等),应通风、隔热、避光、安全;有机溶剂储存区应远离热源和火源;易泄漏、易挥发的试剂保证充足的通风;试剂柜中不能有电源插座或接线板;

3)化学品有序分类存放;配备必要的二次泄漏防护、吸附或防溢流功能;试剂不得叠放、配伍禁忌化学品不得混存、固体液体不混乱放置、装有试剂的试剂瓶不得开口放置;实验台架无挡板不得存放化学试剂;剧毒化学品、易制爆化学品、易制毒化学品、民用爆炸品等存放应符合公安治安防范的相关要求;

4)实验室内存放的危险化学品总量原则上不应超过100L100kg,其中易燃易爆性化学品的存放总量不应超过50L50kg,且单一包装容器不应大于20L20kg

5)如单个实验装置存在10L以上甲类物质储罐、反应釜或其他存储器具,或20L以上乙类物质储罐、反应釜或其他存储器具,或50L以上丙类物质储罐、反应釜或其他存储器具,需加装泄露报警器及通风联动装置;

6)化学品包装物上应有符合规定的化学品标签;当化学品由原包装物转移或分装到其他包装物内时,转移或分装后的包装物应及时重新粘贴标识。化学品标签脱落、模糊、腐蚀后应及时补上,如不能确认,则以废弃化学品处置;

7)定期清理过期药品,无累积现象。


2.2危险品分类存放要求

1)危险化学品的储存可参照GB15603执行。易燃易爆化学品、腐蚀性化学品、毒害性化学品的储存方法可分别参照GB17914GB17915GB17916执行。各类危险化学品不应与相禁忌的化学品混放;

2)气瓶应按GB/T16163和《气瓶安全技术监察规程》(TSGR0006)中气体特性进行分类,并分区存放,对可燃性、氧化性的气体应分室存放;

3)对于化学性质或防火、灭火方法相互抵触的危险化学品,不得在同一储存室(柜)内存放;

4)易爆品应与易燃品、氧化剂隔离存放,最好保存在防爆试剂柜、防爆冰箱或经过防爆改造的冰箱内;

5)腐蚀品应放在专用防腐蚀试剂柜的下层,或下垫防腐蚀托盘,置于普通试剂柜的下层;

6)还原剂、有机物等不能与氧化剂、硫酸、硝酸混放;

7)强酸(尤其是硫酸)不能与强氧化剂的盐类(如:高锰酸钾、氯酸钾等)混放,遇酸可产生有害气体的盐类(如:氰化钾、硫化钠、亚硝酸钠等)不能与酸混放;

8)易产生有毒气体或刺激气味的化学品应存放在配有通风吸收装置的通风药品柜内;

9)需要低温储存的易燃易爆化学品应存放在专用防爆型冰箱内。腐蚀性化学品宜单独放在耐腐蚀材料制成的储存柜或容器中。爆炸性化学品和剧毒化学品应分别单独存放在专用储存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