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风系统的使用规范

发布者:黄小波发布时间:2021-11-26浏览次数:1278

1)有需要的实验场所配备符合要求的通风系统,管道风机需防腐,使用可燃气体场所应采用防爆风机;

2)实验室通风系统运行正常,柜口面风速0.35-0.75m/s,定期进行维护、检修有记录;屋顶风机固定无松动、无异常噪声;

3)根据需要在通风橱管路上安装有毒有害气体的吸附或处理装置(如活性炭、光催化分解、水喷淋等);

4)任何可能产生高浓度有害气体而导致个人曝露、或产生可燃、可爆炸气体或蒸汽而导致积聚的实验,都应在通风橱内进行;

5)进行实验时,可调玻璃视窗开至据台面10-15cm,保持通风效果,并保护操作人员胸部以上部位;

6)实验人员在通风橱进行实验时,避免将头伸入调节门内;不将一次性手套或较轻的塑料袋等留在通风橱内,以免堵塞排风口;

7)通风橱内应避免放置过多物品、器材,以免干扰空气的正常流动;通风橱内放置物品应距离调节门内侧15cm左右,以免掉落;

8)涉及易燃易爆有机试剂的通风橱内不得安装电源插座;

9)配备通风罩等的实验场所,换气扇、风机使用正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