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种设备与常规冷热设备03——烘箱与电阻炉管理

发布者:黄小波发布时间:2022-06-21浏览次数:10

1)烘箱、电阻炉不超期服役(一般使用期限控制为12年),如超期使用需经审批;

2)烘箱、电阻炉不使用接线板供电;

3)不使用有故障、破损和温控失效的烘箱、电阻炉;烘箱放置位置、高度合适,方便操作;

4)烘箱、电阻炉等加热设备应放置在通风干燥处,不直接放置在木桌、木板等易燃物品上,周围有一定的散热空间,设备边上不能放置易燃易爆化学品、气体钢瓶、冰箱、杂物等;

5)烘箱、电阻炉等加热设备须制定安全操作规程,并在周边醒目位置张贴高温警示标识,并有必要的防护措施;

6)使用烘箱、电阻炉等加热设备时有人值守(或10-15分钟检查一次),或有实时监控设施;使用中的烘箱、电阻炉要标识使用人姓名;

7)烘箱等加热设备内不准烘烤易燃易爆试剂及易燃物品;不使用塑料筐等可燃容器盛放实验物品在烘箱等加热设备内烘烤;

8)使用完毕,清理物品、切断电源,确认其冷却至安全温度后方能离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