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上半年药学院研究生盲审工作安排的通知

发布者:陈燕发布时间:2021-03-05浏览次数:1741

根据学校研究生院有关“关于做好2019年上半年学位论文盲审工作的通知”研字【201912号及“关于公布2018年江苏省硕士学位论文抽检评议结果和处理办法的通知”研字〔201922号精神,现将2018年上半年学位论文盲审工作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博士学位论文答辩申请:

() 博士学位论文预答辩

1、博士学位论文盲审前,应完成预答辩。预答辩的具体时间由各培养单位自行确定,但应确保学位论文盲审工作的正常进行。

2、博士学位论文预答辩小组组成、预答辩的其它要求等详见《苏州大学硕士、博士学位授予工作细则》(苏大学位[2012]20号),凡预答辩“不合格”者,不能申请学位论文盲审。预答辩“合格”或“基本合格”者,应根据预答辩小组提出的修改意见,进一步完善学位论文。

() 博士学位论文盲审

1、博士学位论文全部实行盲审,由研究生院负责送审,寄送校外相关学科专家进行盲审;

2、学位论文盲审前,每位博士研究生应完成本专业培养方案所规定的培养计划,取得相应的学分,通过学位论文预答辩,方可参加论文盲审;

3、审核通过的博士学位论文盲审材料须在315日前提交校学位办,凡提交材料不全或逾期者将不予受理,申请材料由研究生秘书集中交校学位办,药学院申请材料提交时间截止315日下班前!交班长统一汇总,申请材料包括:

1)博士论文5本(双面打印),提前和印刷厂协调,由印刷厂统一送学校;

2)《博士学位论文单盲评阅书》5份,学科专业名称按二级学科填写,递交时每份单盲评阅书需送印刷厂夹在每本学位论文中;

3)《研究生在校期间科研成果审核表》(博士研究生)2份,与发表的学术论文复印件装订在一起,导师对于“已发表与学位论文相关的学术论文”进行确认签字,电子版表格和论文发班长汇总;

4)填写《盲审博士学位论文信息汇总表》,电子版发送班长汇总。

5)《学位基本数据表》(原件1份,签名手签)纸质版和电子版交班长统一汇总;

6)学位申请书一式2份(预答辩做好,填至教研室意见)

7)科研数据真实性承诺书(待学校通知)

二、硕士学位论文盲审:学位论文盲审实行个人申请制,研究生本人应在规定的时间内提交学位论文及盲审申请。

1.全日制研究生(学术型+专业型)

硕士研究生的论文盲审根据《苏州大学医学部研究生学位论文盲审暂行实施办法》(苏大医[2008]15号)文件精神,实行抽检制。

药学院上半年毕业的研究生请于48日前提交材料,其中12两项为盲审同学提交,不盲审不提交,3-6项全体毕业同学都提交!除论文外,各专业统一交班长处汇总!

1)硕士论文2本(双面打印),提前和印刷厂协调,由印刷厂统一送医学部研究生办;(盲审同学提交)

2)《硕士学位论文单盲评阅书》2份,递交时每份单盲评阅书需送印刷厂夹在每本学位论文中;(盲审同学提交)

3)《研究生在校期间科研成果审核表》(硕士研究生)1份,[附科研成果复印件,包括论文封面、目录、正文、封底;或论文录用通知,需附论文清样,有关科研成果与学位论文的相关性、作者排名等请导师签字确认],电子版表格和论文发班长汇总!

4)《硕士学位基本数据表》(原件1份,签名手签)纸质版+电子版交班长统一汇总;

5)培养手册(一式2份,相关内容均已填写完整)

6)学位申请书一式2份(填至教研室意见)

2.同等学力人员的硕士学位论文,全部实行盲审,48日前提交申请材料至药学院1336室陈老师处,材料包括:

1)同等学力人员硕士学位申请书(原件一式2份);

2)学位证书和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3)专家推荐书(原件)(需2位具有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的专家推荐,其中应有一位为我校相应学科、专业的硕士生导师;推荐意见包括申请人的思想政治表现、业务能力、科研情况等);

4)研究生课程进修成绩单(原件及复印件);

5)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外国语水平和学科综合水平全国统一考试成绩合格单(打印件一式1);

6)《苏州大学研究生培养手册(同等学力人员专用)》(原件一式2)

7)同等学力硕士学位基本数据表(原件1份,签名手签)(电子版发jiayan@suda.edu.cn);

8)硕士学位论文3本、硕士学位论文单盲评阅书3份(送印刷厂统一印刷送医学部)。

3.专业学位、未被抽检到参加盲审的全日制硕士学位论文的评阅及答辩按《苏州大学硕士、博士学位授予工作细则》要求进行。

通知中涉及的各种表格请至研究生院网站-学位工作-下载专区下载最新表格

凡逾期未交或提交盲审材料不符合要求者,我办将不予受理,其学位论文一律推迟到下学期再进行盲审。学位论文未经盲审,不得组织答辩。

药学院

2019-3-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