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学院党委关于组织开展“双一流 • 争当先锋”主题党日活动的通知

发布者:彭蓓发布时间:2017-10-13浏览次数:969

为了迎接党的十九大的召开,扎实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贯彻落实我校第十二次党代会精神,引导广大党员准确把握“双一流”的内涵和实践要求,增强改革驱动引领发展转型升级的紧迫感、责任感,经学院党委研究决定,全院党支部开展“双一流•争当先锋”主题党日活动。


一、活动要求

1、主题鲜明,紧密联系实际。活动要围绕“双一流•争当先锋”主题,与学校中心任务、系科和学科实际工作和党员的思想实际关系紧密。

2、内容充实,形式新颖生动。活动受到党员普遍欢迎,有利于激励党员发挥先锋模范作用,具有推广价值。

3、计划周密,活动成效明显。活动能较好地发挥党员的主体作用,参加活动的党员数达到该党组织的90%以上,党员普遍受到教育和启发。

4、以党日活动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学党章党规、学系列讲话、做合格党员,把自己的思想和工作摆进去,时时刻刻做出党员的样子、挑起党员的担子、擦亮党员的牌子,提升党支部和广大党员投身“双一流”建设的精气神,力争在建设“国内一流、国际知名高水平研究型大学”中奋发有为、建功立业。


二、活动安排

10月13日-20日    党支部进行活动策划并提交立项申请表;

10月20日-27日    党支部汇报方案与党委立项审批;

10月27日-30日    党委公布立项结果和下拨活动经费;

11月1日-30日     党支部组织开展党日活动;

12月上旬          党支部准备结项汇报相关材料,进行结项审批。


三、注意事项

1、请党支部10月20日前将《药学院党委“双一流•争当先锋”主题党日活动立项申请表》电子文档发送至bpeng@suda.edu.cn邮箱,并将纸质《申请表》送云轩楼1341办公室彭蓓老师处。

2、党支部就活动方案准备汇报PPT,在党委立项审批会议上进行汇报。

3、每项党日活动资助费用原则上500-1000元。

4、所有党费支出,务必提供正式发票,并符合苏州大学财务报销相关规定。



附件:《药学院党委“双一流•争当先锋”主题党日活动立项申请表》(点击下载)



医学部药学院党委

2017年10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