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做好2025年度药学院奖教金评定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
2025年度教学、科研或管理工作成绩突出的药学院在职教职工。
二、奖项设置
名额 | 等次 | 金额/年 | 备注 | |
教学奖 | 6-10 | 优秀教学奖 | 10000元 | 奖励教学工作成绩突出的教师 |
科研奖 | 6-10 | 优秀科研奖 | 10000元 | 奖励科研工作成绩突出的教师 |
优秀青年教师奖 | 10000元 | 奖励35岁及35岁以下青年教师(不含正高职称) | ||
优秀博士后奖 | 10000元 | 奖励全脱产(师资)博士后 | ||
管理奖 | 5-8 | 优秀管理奖 | 10000元 | 奖励管理服务工作成绩突出的专兼职管理人员(行政人员、系(副)主任、党支部书记等) |
*各类奖项的名额为初步名额,学院可根据当年申报情况进行动态调整;
*科研奖中优秀青年教师奖申请人要求1990年1月1日后出生。
三、工作时间安排
11月28日-12月3日,教师自愿申请和主管领导推荐教师申请,申请教师填写并提交《附件2苏州大学药学院奖教金申请表》(电子档+纸质档)、《附件3苏州大学药学院企业捐赠奖教金汇总表》(电子档),12月3日(星期三)中午12:00前将纸质档一式一份交给彭蓓老师(云轩楼1333办公室),电子档发邮箱bpeng@suda.edu.cn。
12月3日-12月4日,学院对申报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和材料审核
12月5日-10日,召开药学院奖教金评审委员会评选、学院党政联席会议研究、公示
12月下旬,学院发文表彰并举行颁奖仪式
四、注意事项
1、在党纪、政务、行政处分期内或被认定师德失范、教学事故、实验室安全事故等在取消评奖评优资格期内的教职工,不得申报本奖教金。
2、教学奖、科研奖、管理奖,同一年不可兼得。
3、学院奖教金同一类奖项(教学金、科研奖、管理奖)实行隔年申报。
药学院
2025年11月28日